以後這樣死掉的勞工會越來越多也不會在聽到過勞死這三個字,因為都是合法的工作量休法後連上12天是合法的兩班之間差距八小時也是合法的公司想整你排你連上這種班,正常人能稱多久勞工果然是這些權貴們心中最軟的那塊
horizon0001 wrote: 以後這樣死掉的勞工會...(恕刪) 只能加強自保之道,若待不住就要選擇其他的職場了。pcvoc wrote: 法律上無"過勞死"。...(恕刪) 多年前,我也曾經當月連續上班超過20天(每天夜班12小時),還好當時年輕力壯挺過來了
2017春節,台鐵員工為爭取休假權利,按法定程序事前告知休假,卻遭鐵路局送出337張曠職單。此事件,台鐵員工被視為公務員,所以「曠職處分」合法。今天,37歲車長不幸猝死台鐵澄清無過勞不是勞工哪來的過勞?不是勞工哪來的過勞??不是勞工哪來的過勞???如彰化縣小英後援會榮譽總會蕭明仁的名言:『台灣沒有過勞死,是勞工本來就有病!!』慣老闆的嘴臉政府帶頭示範為逝者哀!!
alice0216 wrote:蕭明仁的名言:『台灣沒有過勞死,是勞工本來就有病!!』 ...(恕刪) 政府部門也應該好好地重視廣大勞工們的身體狀況到底能不能撐得下去⋯⋯直到退休⋯狗子2008 wrote: 我有三個月沒休...(恕刪) 請多多保健自己唯一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