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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復胖 wrote:
心血管疾病患者本身的...(恕刪)


做功德啊, 勞工是心裡最軟的那一塊, 真是罪有英徳!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艾力克斯~* wrote:



做功德啊, 勞...(恕刪)

同為勞工的我輩們,更應該好好學習「預防保健」這一身臭皮囊
以後這樣死掉的勞工會越來越多
也不會在聽到過勞死這三個字,因為都是合法的工作量
休法後
連上12天是合法的
兩班之間差距八小時也是合法的

公司想整你
排你連上這種班,正常人能稱多久

勞工果然是這些權貴們心中最軟的那塊
法律上無"過勞死"。
明顯是司機員未顧好自已健康。

horizon0001 wrote: 以後這樣死掉的勞工會...(恕刪)

只能加強自保之道,若待不住就要選擇其他的職場了。

pcvoc wrote: 法律上無"過勞死"。...(恕刪)

多年前,我也曾經當月連續上班超過20天(每天夜班12小時),還好當時年輕力壯挺過來了
2017春節,台鐵員工為爭取休假權利,按法定程序事前告知休假,卻遭鐵路局送出337張曠職單。
此事件,台鐵員工被視為公務員,所以「曠職處分」合法。
今天,37歲車長不幸猝死
台鐵澄清無過勞

不是勞工哪來的過勞?
不是勞工哪來的過勞??
不是勞工哪來的過勞???

如彰化縣小英後援會榮譽總會蕭明仁的名言:
『台灣沒有過勞死,是勞工本來就有病!!』
慣老闆的嘴臉
政府帶頭示範
為逝者哀!!


不復胖 wrote:
只能加強自保之道,...(恕刪)


我有三個月沒休假
alice0216 wrote:蕭明仁的名言:『台灣沒有過勞死,是勞工本來就有病!!』 ...(恕刪)

政府部門也應該好好地重視廣大勞工們的身體狀況到底能不能撐得下去⋯⋯直到退休⋯

狗子2008 wrote: 我有三個月沒休...(恕刪)

請多多保健自己唯一的身體!
各位大哥,我只想講一句,我人在廈門,公司幾乎不加班,偶爾有、兩個月一次,也是我們台幹(勞)自願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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