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管中閔已不具再被遴選的資格

【專文】管中閔已不具再被遴選的資格

民報
文/朱孟庠(李登輝民主協會顧問)
2018-05-01 14:30

教育部林騰蛟次長和吳茂昆部長,對管中閔是否還具遴選資格的說法不同。林騰蛟指出,教育部要求重新回到校長候選人推薦資格初審階段,並依序完成3階段程序。不過管中閔並未被排除資格,可與其他候選人一起重新回到初審階段。這意思是台大要回到校長候選人被推薦的資格初審階段。但教育部長吳茂昆卻表示:教育部尊重大學自治,但如果台大又把管中閔列為候選人,這就不行啊!台大必須要依法適法作出處理。

遴選委員會已失去社會公信力

台大遴選委員會的托辭:「管中閔自去年4月受聘為台灣大哥大的獨立董事、審計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等,台大歷經數個月的校內程序,至去年10月2日才發文同意管中閔以上兼職,當日恰好為遴選作業截止日,而管中閔是於遴選截止後,才接獲學校同意其兼職的通知公文。」所以遴選委員會沒有失職?已經兼職近半年,遴選委員會都沒有人知道?而同樣的遴選委員,再重來一次?那麼社會公信力在哪?先不說那明顯不守法、走漏洞的官官相護之惡質狡辯,僅就管中閔違法兼職再先,事後管爺及台大又不理睬教育部在後,就可看出整體的態度是多麼傲慢,而今賴內閣既已將一切程序都走完了,而管既已喪失資格,又如何可以再參選?

讓管重選等於是替其漂洗

三階段都重來?林騰蛟此言差矣。遴選委員會已沒公信力。若仍讓管爺再參加,那不表示管中閔的資格沒問題?難道在學術倫理、副董選獨董、違法兼職……這些都已無慮?而遴選委員會也沒過失?而遴選辦法也完備?如果一切重頭再來一遍,那麼請問教育部,此案問題究竟在哪?如此不真的坐實了「卡管」之嫌。替管爺漂洗嗎?

從學術倫理、從法律層面、道德維護,管中閔都應該是沒有資格再參與遴選!如果不合法的管案還可以重新再來,不就表示管爺是蒙冤?賴內閣絕不可縱虎歸山,如此必然是後患無窮,撕裂族群更深。更何況同樣的遴選委員會,又怎會自打嘴巴?若又再把管爺選出來,台灣人民能服氣嗎?

國台辦背書的管校長,意味了什麼?

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酷。放水,等於是讓管中閔以「清白之身」再選,若這位國台辦背書的管校長真選上了,這意味了什麼?中國真成了台灣的宗主國?吳部長快刀斬亂麻,確實讓龍應台等喜歡這位國台辦指定的台大校長藍丁們,氣到瘋狂而口不擇言,台灣人民這也才終於出了一口氣。未來期待教育部將台大案認真檢討,重新審視遴選過程中每一階段可能的瑕疵,強化大學校長遴選辦法,防範未然於先,才能彰顯公信力於後。


詹姆士龐德 wrote:
李登輝民主協會顧問.(恕刪)


又臭又長的廢文!

「李登輝民主協會顧問」
「李登輝民主協會顧問」
「李登輝民主協會顧問」

結案

spin5678 wrote:
又臭又長的廢文!...(恕刪)



+1

教育部 吳部長已經失去公信力......

現在的民進黨執政....已經失去公信力

我相信007繼續發文下去

年底選票會很明顯的........


謝謝

詹姆士龐德 wrote:
【專文】管中閔已不...(恕刪)


繼續發沒關係

記得發到2020

這種免錢的助選員越多越好

詹姆士龐德 wrote:
【專文】管中閔已不具...(恕刪)

雙重標準抓到了,中研院副院長周美吟與遴選委員院長廖俊智「未迴避利益衝突」
http://blog.udn.com/blackjack/110010212 ... logcomment

另一篇相關文章
台大校長遴選案 李艷秋:看到民進黨的恐懼
李艷秋在《臉書》表示,參加校長遴選的中研院副院長周美吟是院長廖俊智的副手,廖院長同時也是校長遴選委員,如果這次是周美吟當選,「請問民進黨會不會以利益迴避為由,要求周美吟不得上仼?答案很清楚,不是嗎?」
李艷秋指出,整個事件顯露的事實有四點:

一、綠營要的台大校長人選都沒選上,李遠哲勢力在台大遭到大挫敗。

二、在所有候選人中,民進黨最不希望當選的人就是管中閔,結果竟然事與願違;如果模摸鼻子認了,太違背民進黨黨性。

三、討厭管中閔是因為他是馬政府的官、正藍旗、外省豬、且竟然有其它候選人缺乏的個人魅力,將來很可能真的翻轉台大,平白送藍營一個政治明星。

四、台大雖不是民進黨的附隨組織,但向來與民進黨聲息相通,在多方佈局下,校長人選應該十拿九穏,沒想到竟然遴選出不被看好的管中閔,更嚴重的是,這可能是水壩上的破口,不堵住就有決堤的可能。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 ... 7/1286934/

詹姆士龐德 wrote:
【專文】管中閔已不...(恕刪)
That's right!!
釜底抽薪,永絕後患!! 如此可惡,連院士資格都拿掉
了解了,
民進黨說你違法就違法,
民進黨說你賣台就賣台.

詹姆士龐德 wrote:
【專文】管中閔已不...(恕刪)


年底翻盤就靠你了,007最佳豬隊友

教育部公文出來好好去看一下,敢做不敢當,連違什麼法都講不出來,連法源依據都沒有,也要好好感謝教育部這個豬隊友。
詹姆士龐德 wrote:
管中閔已不具再被遴選的資格...(恕刪)

我一點都不在乎管中閔
但只要依法
我覺得就是不爭的事實

那現在

只要有領國家薪水的人不分藍綠
1.在外面兼差一律開除,
2.有雙重國籍一律開除
3.入境匪區一律開除
應該是推動立法的好時機

我真的想不通為甚麼美國人可以當中華民國的立委、議員、縣市長、國營事業的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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