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小股民,我其實抱著大同股票
這齣我越看越無解,根據這表格疑點就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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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資產
大同公司現金217億,不動產價值金額超過155億元,上市資產大同莊園接近100億元完工入賬
有些疑點是為何大同明明有錢卻一直主張需要增資?
1. 可能放的款未收回,急需套現增設電廠
2. 市場派提出的都更可以拿到243億太夢幻,剩餘20%持有不見得同意都更
針對第一點,我可以理解傳統公司需要轉型所需的大量資金
畢竟蓋電廠,發展太陽能源本就是需要幾百億來支撐
一邊向申請再生能源合法化,一邊備足資金
等到雙管齊下便可完成大業
但若電廠投資失利,無法通過申請
把資源通通投入電廠計畫,就是把雞蛋通通放進同個籠子裡
我認為就等於是陷投資者於不利
天下雜誌-坐在黃金堆的乞丐
今年五月的新聞就已經提出,建置台南七股「漁光特區」的太陽能電廠
難上加難,層層關卡根本沒通過
再加上為了投資不確定的電廠,急於套現
這個月董事會就決議要出售芙蓉大樓以增資架設電廠,變賣祖產金雞母
但根本都還在申請中,連第一廠都還沒看到?我相信如此拿錢出來的投資人都非常緊張,認為就算投資電廠不成功大同公司起碼還有芙蓉大樓金雞母支持
第二點.
都更有多難
我想這各位都清楚 也有人苦等十年等不到
都更獎勵容積辦法大多人都說看得到吃不到
但股東市場派王光祥據說是不動產專業
其實說的也有道理
若芙蓉大樓等到都更完後再變賣,是2-3倍以上的進帳
大同公司持有芙蓉大樓8成,推動都更其實不難
台北市鼓勵都更是趨勢,大同公司派如果可以耐心守護祖產
不要短視近利,把百億收入拱手賣人
這樣股民才有好日子過
其實不管是哪種做法,對大同公司來說都是必須冒險
且賭一把的時期,就看誰說得有理誰有執行力
公司法也上線了
後續出售芙蓉大樓的諸多違法
不符合透明原則、決議過程更不合法
這些原本就已經惹怒了各家大股東
現在股東硬起來,阻止芙蓉大樓被出售
其實賣掉之後的股價我也是不敢看了…
不知道各位是怎麼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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