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第10 & 14案 以及 第10 & 12案 的邏輯衝突?

我對同志議題無特定想法,只是好奇公投的不同提案,彼此之間是否有邏輯上的衝突矛盾之處?

第10案:

 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白話:只有一男一女才可以結婚,同性別者不可以。)


第14案:

 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白話:修民法保障同性婚姻。)


如果開票結果是第10案和第14案同時通過,那最後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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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案:

 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白話:只有一男一女才可以結婚,同性別者不可以。)


第12案:

 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白話:應該另立專法,保障同性戀伴侶的權益。)

如果開票結果是第10案通過,但第12案不通過,那最後會怎樣?
覺得12號的問題轉來轉去,有種文字陷阱的感覺
甚至感覺後面會被執政者惡意解讀他們想要帶的方向
所以還在猶豫到底是領票塗鴉讓他變廢票
還是領票投同意
都通過大概還是由政府定奪吧

13案都幾乎等於無效了
朋友給的懶人版整理,當天帶小抄比較方便.....



其實很簡單

大法官已釋憲 同志婚姻合法
所以現在有個問題
要如何把同志婚姻適法

同志族群傾向於修民法
而其他團體則傾向於立專法
偏偏大法官釋憲後假如沒修專法就會造成強制修民法保障同志婚姻

所以一點都不困難......才怪
為何愛家盟會搞出公投第12案
還不是同志遊行中的激進者在遊行中的訴求

舉例 主張廢除刑法227條

要不然以當時的氛圍以及大法官釋憲,怎麼可能會不修民法
所以同志團體純粹是牌桌拿到一手好牌想剃人光頭,偏偏被其他家反殺
ATCC wrote:
我對同志議題無特定...(恕刪)


第10案投的是:是否反對同志婚

這根本就是毫無意義的
因為你怎麼投
同志婚都一定會合法化
這是大法官釋憲過的
所以可以直接跳過

第10案通過,12.14案不通過
同志婚還是必須合法化

簡言之,第10案就是個廢案
不影響後面的題目


12.14兩案拚的就是:怎樣合法化

14案是同運提出的
他們要求修改民法

12案是反同提出的
他們要求另立專法

差別在此



force2012 wrote:
朋友給的懶人版整理,...(恕刪)


充分體現台灣"黨國教育"的問題.
(不管是不是,只要推給黨國就好了)

正常人就應該先了解公投在投什麼,
才決定應該怎麼蓋.
台灣卻只會用懶人包帶風向.


所以我的懶人包就是通通蓋"同意"

syntech wrote:
充分體現台灣'黨國...(恕刪)


其實我也支持10項全過都同意

這10個公投題目裡
唯一能夠整到當今政府與立院多數黨的
就是第16案以核養綠
因為只有它是複決案
如果通過
民進黨不久前通過禍國殃民的電業法中2025廢核這條文就必須作廢

要怎樣再立法到時候再戰
但是人民可以先打臉這個政府

所以其他題目就算都不投
最後這條我也會投同意
這才是公投的真義:人民與政府的對決


確實 這是 公投法 的盲點
兩個互斥議題同時出現 這要像 "聖杯" 一樣才可能出現結論

都過 或都不過
都會持續留下爭議

所以 公投法本身 將來也是要修

oviraptor wrote:
第10案投的是:是...(恕刪)


如果第10案沒通過,
就會被解讀成,民法的婚姻不用限制在一男一女

至於有衝突的做法,
有的人是說看票數,
有的人說由主管機關決定
有的說應該要釋憲....

我是覺得既然是公投,那當然是看票數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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