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衍伸的醫療費用對健保和社會造成負擔
為了避免社會成本被浪費,健保署近日和多名立法委員討論
希望能透過修改相關法條,取消支付酒駕肇事者車禍事故的醫療費用
希望有完整的配套措施下這套法律能趕緊通過
守法的公民替酒駕肇事的人負擔健保醫療費用, 不太合理吧?
不過通常酒駕的人都沒什麼事,遭殃的都是無辜的旁人
不知道被害者的醫療費用要怎麼算?
如果酒駕的人沒錢支付要怎麼辦?
希望有好的配套措施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3482342
就跟環保動保獨尊個人理想與目的就不顧其他
很可能會衍生更多社會問題
酒駕肇事者要取消那疲勞駕駛為何就不需要?
這也是自我選擇導致啊
再下去無照駕駛不就更不能給
根本就不該出現在路上
危險駕駛拿命在玩是不也更不應給付
如此下去沒完沒了
不然直接點只要"車禍"全都取消就得了
還用花行政資源去調查判定也免後續申述等問題
一堆人總是妄想拿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要解決問題
要減少酒駕就針對酒駕行為去設計配套
健保要合理化降低那就針對實際浪費項目去動刀
怎會硬要找似是而非"藉口"強當成理由硬來連結?
要找人負擔健保成本時就強制拉人進入不得拒絕
而要減少支出就要解釋某些人之行為不能請
可為何不檢討相關事項都不給付故意如此針對?
若用高風險為主軸就可以當成不給付之正當性
爬山玩水高空一切戶外等有高風險活動一堆
這些也是自主行為是不是也要納入不予或減少給付?
而吸菸與吃檳啷甚至酗酒吸毒是不是更應該呢?
其他沒做這些高風險行為群
為何也要承擔這些人多出來之風險成本?
誰要解釋誰又能解釋?
真要省健保成本拿掉洗腎相關項目立刻倒賺用不完
這提案設計者看來是為了目的(減少成本)
就無視其他與大原則問題只為了省錢而省錢
找道德點低的下手好各個擊破
若可以你也認為應該合理
以後"乳癌"給付過多是不是男性也不該幫忙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