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設個特區。豪宅區之類。賣一棟豪宅就蓋一棟組屋給國家當社宅。單位也要改成米跟呎不足161呎「納米樓」 4年飈11倍政府:需要時賣地條款或增要求 ... - 明報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14875281995172017年2月20日
可以哦!只是政府要紀錄當房子賣給大陸人一個階段後更改國家政策,凡大陸人購買的都歸國有限住幾年印象中有落後國家這樣過反正錢先騙到手再說大陸人拿台灣那麼多錢都沒事要想辦法拿回如台灣拿很多錢的政商,都把錢拿去大陸如詐騙集團,台灣人騙大陸人都被抓資金送回大陸但大陸人騙台灣人,沒什麼人被抓資金都留大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