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斑鳩的窩,私自帶客人物品回家(未呈報) 是否算竊盜? (已解決)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前天晚上跟友人去用餐,東西放在桌上忘記拿走

一大早起來發現之後,立刻在店家一早營業時間打去問,一開始店家回覆沒看到東西

我急著到了店家之後表明想找看看,當下店家說他們有撿到東西都會放在他們的櫃子(放失物招領的地方),一再表示說沒有

我表示離開的時候已經晚上九點多,後面應該是不會還有客人(營業時間到十點)

我請店家幫忙問晚班人員還詢問有沒有監視器可看,他表示會幫我問請我留電話,留下電話我就先到外面跟朋友討論事情

沒幾分鐘店家打來說晚班把東西帶回家了,理由是知道東西貴重所以帶回家保管?這樣對嗎?這應該算竊盜吧?

這說詞大家會接受嗎?

更新:小弟知道了,謝謝大家回覆




怪手0712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前...(恕刪)

不算
怪手0712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恕刪)
你東西不見了請別人幫忙找,人家幫你找到了,有什麼問題嗎?
建議沒有證據不要想太多,應該先假設人性本善,要不然你會活得很辛苦

怪手0712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前天...(恕刪)

怪手0712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前...(恕刪)


是你遺失的,不是他偷走的,中間他要怎麼保管,不干你的事!

怪手0712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前...(恕刪)

說真的,網友說的都不算數

你不會去報案看看提告看看不就知道了?司法單位會給你最正確的答案

懂了嗎?

三等公民 wrote:
你東西不見了請別人...(恕刪)


問題在於

1 一開始店家信誓旦旦說他們有撿到東西一定會他們的櫃子

2 員工撿到未呈報就拿回家

如果我今天沒有一直追問東西會不會就消失了?
怪手0712 wrote:
2 員工撿到未呈報就拿回家
如果我今天沒有一直追問東西會不會就消失了?

這應該是樓主主要的疑惑,他不回頭來找,會不會就被私吞了?這算侵占不算竊盜

要確認是否有侵占意圖,要看他是否久未報案把東西送交警局(一般是超過3天),或是私自取用物品,

雖然沒報案,但店家一開始就承認撿拾,所以帳要算在晚班店員身上,遺失後被他人撿拾算既成事實,樓主記得要給遺失品價值的10%報酬..
店員已經解釋過因為東西太貴重所以帶回家,你相不相信是一回事,但一般來講這理由是可以接受的
怪手0712 wrote:
1 一開始店家信誓旦旦說他們有撿到東西一定會他們的櫃子


一個是晚班一個是早班沒有面對面的接觸,如何呈報?你頂多只能說溝通不良。
怪手0712 wrote:
2 員工撿到未呈報就拿回家


我知道你在懷疑什麼,就如我前面講的你的證據跟推論都太牽強,這種指控一般人不會認同。所以建議你不要想太多負面解釋,盡量往人性本善那面去想,要不然會活得很辛苦

怪手0712 wrote:
沒幾分鐘店家打來說晚班把東西帶回家了,理由是知道東西貴重所以帶回家保管?這樣對嗎?這應該算竊盜吧?...(恕刪)


人家真的想占為己有, 根本不需要再通知你東西在哪

直接把所有紀錄洗掉, 你找的到?!

人家好心的通知你東西在哪, 你該做的是心懷感激的取領回順便給人家謝禮

而不是第一個就懷疑人家侵占或竊盜(他又沒從你手上偷走東西, 何來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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