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前天晚上跟友人去用餐,東西放在桌上忘記拿走
一大早起來發現之後,立刻在店家一早營業時間打去問,一開始店家回覆沒看到東西
我急著到了店家之後表明想找看看,當下店家說他們有撿到東西都會放在他們的櫃子(放失物招領的地方),一再表示說沒有
我表示離開的時候已經晚上九點多,後面應該是不會還有客人(營業時間到十點)
我請店家幫忙問晚班人員還詢問有沒有監視器可看,他表示會幫我問請我留電話,留下電話我就先到外面跟朋友討論事情
沒幾分鐘店家打來說晚班把東西帶回家了,理由是知道東西貴重所以帶回家保管?這樣對嗎?這應該算竊盜吧?
這說詞大家會接受嗎?
更新:小弟知道了,謝謝大家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