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說,監察院正式通過扁案違法換法官的調查報告,脅迫併案、罪證確鑿,「如果這不是政治力介入,什麼才叫做政治力介入」。
陳致中表示,「扁案」的監院調查,有兩個關鍵:一是人證,「四大案」受命法官何俏美向監院表示,「換法官」事發前被陳興邦庭長脅迫,要她自行協商,「併案」給辦「小案」的蔡守訓審判長庭,否則就把她「調庭」。換句話說,「扁案」非要從周占春「換到」蔡守訓不可。何法官不堪霸凌,當場痛哭。
陳致中說,二是關鍵證物,即高院錢建榮法官提交的電子郵件,是何俏美法官與陳興邦庭長對話的節錄內容。密件中顯示:陳興邦明知何俏美辦的扁案「範圍較大」(按,即「大案」)卻硬要把何俏美連人帶卷「調過去那庭」(按,即蔡守訓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