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老師,遇到霸凌事件也會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老師遇到霸凌事件
也會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大家要將心比心
老師一個月也沒領你們多少錢
家長卻是一個比一個不負責任

每一個學生都很難纏
沒一個家長在尊重老師
老師的社會地位跟我們小時候沒得比啊

或許讓學生自生自滅弱肉強食
就是最好的教育
以後小事也送少年法庭.
犯罪年齡由幼兒園大班起算.
犯罪者送少年管護所並留下案底.


不客氣地說,這年頭,老師不被學生霸凌的就算不錯了。
現在只有教師,沒有老師!
只有教育責任沒有管教的義務
別把20-30年前的觀念用在當下

wengmingmai wrote:
現在只有教師,沒有老師!
只有教育責任沒有管教的義務
別把20-30年的觀念用在當下


如果只想教不想管,也可以,但請不要拿領那麼高的薪水,

國小老師,只教那2、30個學生,憑什麼拿5、6萬以上的薪水。
所以以後你們孩子被霸凌時

也會勸自己和孩子們將心比心嗎?
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 :
(一)勸導改過,口頭糾正
(二)取消參加課程表列以外學校安排之活動。
(三)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矯正其行為。
(四)調整座位。
(五)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及工作或適當增加額外作業及工作。
(六)責令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 (自述表)。
(七)責令賠償所損害之公物或他人物品等。
(八)通知監護權人 ,協請處理。
(九)要求靜坐反省
(十)要求站立反省 。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兩小時。
(十一)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讓學生 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並以兩堂課為限。
(十二)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如學生破壞環境清潔,罰其打掃環境)。
(十三)教師對學生之輔導可以通訊、面談或家訪等方式,對學生實施生活輔導 ,必要時做成記錄。
(十四)學生身心狀況特殊 ,需要專業協助時,教師應主動要求輔導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協助。
*************************************
對於一個皮蛋小孩
你覺得老師管得住嗎 ?
罰站 靜坐 口頭糾正
andra wrote:



如果只想教不想...(恕刪)

所以選擇好的學校及教師是父母的責任
別期待小孩的品行教育是學校教出來的
還有,現在每個小孩都金貴得很
誰敢管教各位的寶貝金孫?
到時還丟飯碗吃官司倒楣一輩子
andra wrote:如果只想教不想管,...(恕刪)


五、六萬薪水很高?
那最該檢討的應該是政府官員和民意代表了,每天不是作秀,就是開記者會討伐異己,每個人的薪水都是老師的好幾倍。

老師要管2.30個學生不容易,所以請還是體諒一下老師。

只是這種少一事不如多一事的心態,放在霸凌上我就不認同了。
霸凌這種事可能會嚴重影響到小孩子一生的發展,甚至影響其價值觀,不可不重視!

我如果是新聞裡的家長,坦白說,在百般無助的情況下,我也會選擇私法暴力。

老師不正常的態度,就別怪家長不正常的手段了。

andra wrote:
如果只想教不想管,也可以,但請不要拿領那麼高的薪水,...(恕刪)

隔壁有一棟高樓,
那老師不知道是"教"還是"管"?
快要被告上法院霸凌學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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