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youtube上看到高雄有個新聞:一個便利店店員偷吃兩個茶葉蛋,被判3個月,罰9万是真的嗎?
我覺得不可思議,專門到這裡來看,居然沒有任何信息?
有人來解釋一下嗎?
店員不承認是偷吃,是客人說太鹹,他才試吃,
若不想進牢裡關3個月,就拿出9萬元罰金折抵役期。
也就是3個月 or 9萬元, 但也只是一審,還可以上訴。
一般一審是靠感覺隨便判,二審才會依白紙黑字、案例來判
在大陸,好像除了要被關,也還要再被罰錢。
https://news.ebc.net.tw/News/Article/165176
這種事情,你們居然不上凱道去抗議?
臺灣新聞居然沒有一字提起!
全是一些毫無意義的選舉的東西?在我看來,這種荒唐的法律比什麼選舉比什麼政治嚴重一萬倍!
臺灣現在如此冷漠么?
最後,請不要污衊大陸好嗎?作為一個大陸人在這裡發這個帖子本身就是表明大陸絕不會發生如此荒唐的事情!
在大陸,店員吃茶葉蛋本身就是員工福利,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刑事問題!況且那個員工家庭困難,在大陸只會被關愛,不會被起訴!如果大陸有這樣的店家,估計第二天曝光,第三天估計就倒閉了!
臺灣現在變得真的好荒唐,真正的弱勢群體得不到關心,反而整天搞虛無縹緲的政治話題搞的如火如荼!
RentHA wrote:
應該是真的,判3個月...(恕刪)
偷茶葉蛋當然是竊盜罪,
只是一般情況下這種小金額的會私下賠償就不提告
(即使非告訴乃論也要有人報案才追,
不然檢察官要通靈幫被害人提告?),
也就是只有私下金錢和解部分
(走法院得罪人又耗時費力,
除非必要否則誰會為百元不到的東西走幾趟)。
店長一定給過他機會,
付茶葉蛋的錢很難?
想試吃不用報店長?
誠心道歉難道不是犯錯該有的態度?
依照當事人的品格走刑法竊盜罪程序也是自找的。
當事人被抓到證據還在掰理由,
法官會依法條審判,
其中犯後態度很重要,
不是誰都能一副天王老子死不認錯然後輕判的(有權、勢、錢,還有醫療證明除外),
要輕判也要給法官好理由啊!
就好比中國一位三流富少(白鳥麗次等級)到小百姓的攤位砸場,
他當然付的起錢賠償,
但自恃身分高貴死不認錯,
警察來還拒捕講一些543,
你要人民警察和法庭怎處理?
冷眼看世界2005 wrote:大陸的貪官進了監獄...(恕刪)
大陸的官若像阿扁的案例,只是家人拿錢,根本不會被關吧?
像鐵血宰相朱鎔基,大陸不是都認為很清廉嗎?若他在台灣,都不知道要被關幾年了!
在大陸都是當大官的很「清廉」,只領如同台灣外勞般的薪水,但大官的兒子女兒老婆都很有錢,掌控以億來算的事業。 在台灣叫做以職權「利益輸送」。
大陸的問題是… 國家領導人的薪水實在是太少了!
應該至少要調薪到現有薪資10-20倍以上,
大官才不必體制外但又合法的「利益輸送」把錢弄給兒子女兒老婆。
中國共產黨想學新加坡集權且不怎麼民主,
更該學學新加坡的給公職人員高薪,才能克服人性以錢養廉。
阿扁之所以他老婆吳淑珍想A走海角七億,
是因為阿扁自己把總統薪資由80萬減到40萬(很多人拍手叫好)。扁嫂覺得老公的錢不太夠用,不符身分地位,當然能A就盡量A!(抓包後一樣很多人拍手叫好)
(朱云来)
朱云来在朱鎔基总理任内转行到金融领域,在美国的无名大学短暂留学镀金后,由美国一家投资银行最低层次的职员,在九十年代后期一举被安排成为中金公司的总经理。中金公司的背景是建行、摩根士丹利以及香港查史美伦家族作为股东,在中国特批的第一家合资投资银行。当时中金公司的董事长是后来被判刑的建行行长并曾任中行行长的王雪冰,中金公司的董事包括摩根士丹利的总裁、现今仍然担任摩根士丹利首席执行官麦晋桁,此人在摩根士丹利走下坡路时从中投公司拿走中国56亿美元,目前已经亏损过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