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就是在裝死的!你能接受香港司法人員,來台灣審殺人犯嗎?

這種技倆!講難聽一點就是在給你裝死的,全國人民不要再被民進黨政府騙了!
民進黨能接受香港司法人員來台執法嗎,民進黨政府就是直接給你裝笑為!

WEF「司法獨立」全球排名,台灣排48名,還輸大陸的46名,香港第13名,
還懷疑人家的司法制度,真是沒讀書兼不衛生!!!
香港為什麼這麼高分,那是直到目前為止,香港法官還是維持1997前的制度,
法官多是外籍,

1450寫手是真白x還是假天真???

你台灣價值不夠
chinnaut wrote:
這種技倆!講難聽一點...(恕刪)
chinnaut wrote:
民進黨就是在裝死的!你能接受香港司法人員,來台灣審殺人犯嗎?.(恕刪)


你忘了嗎?

冥盡洞的SOP就是:我行,你不行!

chinnaut wrote:
這種技倆!講難聽一點...(恕刪)


是誰要去香港殺人犯了

中文是好東西 要好好學
chinnaut wrote:
這種技倆!講難聽一點...(恕刪)


審你的話, 我雙手贊成
chinnaut wrote:
這種技倆!講難聽一點...(恕刪)


選票之前全都是狗屁歐

祇有選票沒有法治

無臉黨已經到笑罵由人的地步了

因為沒有臉已經無法打臉跟1450一樣
台灣司法輸香港跟中國,他過來可能會有人權疑慮
怪不得香港人有種優越感
chinnaut wrote:
WEF「司法獨立」全球排名,台灣排48名,還輸大陸的46名,香港第13名,
chinnaut wrote:
這種技倆!講難聽一點...(恕刪)


簽司法互助就行啊 毫無懸念
承認我們不能在港執法 就承認我們跟香港不是一國 等於承認中華民國是獨立國家
啊又不簽司法互助 送中的鍋又要往台灣身上推 誰要理你
chinnaut wrote:
這種技倆!講難聽一點...(恕刪)


請『溜之大吉,酸』兄的粉絲不要再胡說八道了

陳同佳案》林鄭拒「跨境執法」 網翻出2016「水泥封屍案」打臉

2016年香港另一起「水泥封屍案」,稱「台港三年前就有跨境執法,以前可以現在不行?林鄭脫逃」。

香港「水泥封屍案」是2016年3月4日發生在香港荃灣一起駭人聽聞的殺人命案,據傳是主嫌曾祥欣因債務問題夥同多名友人以迷藥迷昏被害者,再殺人、水泥封屍;犯案後與另2男1女潛逃至台灣躲藏。而3名男子2016年4月11日在台落網,隔天由9名香港警方陪同搭乘班機押解回香港,香港警方與台灣刑事局人員在空橋內完成「交接程序」,搭乘以香港註冊的國泰航空班機離開。《只是堵藍》以此案例批評,「以前有現在竟然拒絕?林鄭你還說你不是政治算計?」「最扯的是台灣還一堆人附和林鄭,是那麼愛舔中國呀!」

事實上,本案例在當時被解讀為「台港新模式的警務合作」,由於「政治」原因,台港兩地並無「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議」或「移交逃犯協議」,兩地的警方並不能以正常程序「引渡」移交犯罪嫌疑人。該案是由其中1名女性嫌疑人因擔心被「滅口」,2016年4月10日主動到北市文山二分局報案,才使台灣警方得以啟動逮捕程序;接著警政署再以曾祥欣、張善恆及劉錫豪的簽證到期(在台躲藏逾30日)及「有危害我公共安全之虞」,請求移民署註銷簽證,再以逾期滯台的理由,將4人進行「強制遣返」。而台灣與香港警方「聯絡」,以香港註冊的國泰航空於2016年4月12日的CX467班機移送,使得香港警方能於班機離開台灣落地香港後,便立即拘捕嫌疑人。

整體看來,所謂的「跨境執法」,港警並沒有進入台灣領土進行司法逮捕,而是因有人報案,才進行的追查;另外,犯罪地點、物證都不在台灣,受害者、犯罪者都非台籍人士,於是台灣基於對港的「善意」,將香港罪犯送返治罪。相對而言,林鄭政府對台似乎完全沒有「善意」的釋出。目前傳出有香港律師提出「解套」,要台灣的檢警人員不入境香港,在機場「等待」陳同佳出現,再「陪同」陳飛台;只是沒有確定的時間、地點及陳同佳在香港機場的個人「自由」,執行上恐怕仍存在相當地困難。
台灣沒法治 是人治民進黨說的算 走私變超買 貪污手抖就出來 坐車隨便掉三百萬
mindcry wrote:
台灣司法輸香港跟中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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