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卻變沉默 wrote:韓粉從去年指控蔡政府(恕刪) 有申請阿特偵組在偵辦法官集體貪污案時,查到陳榮和的辦公室跟家中有不明來源的現金,其中90萬元說不出來源,所以特偵組繼續調查,沒想到偵辦中又發現柯建銘涉嫌關說某件假釋案,同時間有不明的現款流入帳戶,涉嫌貪污,於是申請監聽他的手機0938....,最後查到金額與關說假釋案無關,所以9月5日簽結。在監聽手機期間,赫然發現柯建銘為了自己全民電通1200萬元的背信罪,在更一審推翻一二審皆判有期徒刑之判決、改判無罪後,為了讓無罪定讞,找了王金平與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連絡,去指示負責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林秀濤不要再上訴到最高法院,果然在可上訴期間內,林秀濤檢察官沒有提出上訴,而讓柯建銘的官司無罪定讞。特偵組特別針對柯建銘的背信罪重新審核,發現更一審的無罪判決有多處有問題,根本就應該上訴,例如:1.證人原先證詞與提出的合約證物相同,後來翻供有利柯建銘,一二審不採信,更一審卻漠視證物及原先證詞,反而採信翻供後的證詞;2.全民電通花3200萬元買隆X國際股票,柯建銘卻跟隆X議定為2000萬元,然後拿這價差款項去抵銷原先欠全民電通的1200萬元票據,等於柯建銘在這買賣當中就賺了1200萬元,讓全民電通損失慘重,多花六成股款,事後被查到才開立票據想補回,更一審以此認為沒有損害行為,判決無罪,違反應有的判決(按這法官邏輯,以後偷錢、搶錢、貪污被抓到,只要還錢就沒事了。)
這律師既然是法律人,就該知道認定犯罪事實應憑證據,不能只是推測。影片內對特偵組偵辦林益世案說:「查出的贓款有7500萬,但林益世只承認收賄6300萬」。也沒說特偵組有什麼證據沒有查,就斷然說:「特偵組好像沒有打算要繼續追查下去」,難不成是要用刑訊逼供? 光憑這種批評,就有失法律人應有的專業與理念了。還有,請教樓主一個問題:假如林益世當初是請這位律師幫他辯護的話,那麼,這位律師會勸林益世供出另外犯的1200萬部分嗎?理論上,這位律師當然不會這麼做,那她說的話還可相信嗎?或是你仍然還是相信她說的?
風卻變沉默 wrote:你這段新聞出處從那裡(恕刪) 你這是在恐嚇嗎?就衝你這段話,1/11必下架民進黨順便幫不會Google的你找到出處:http://blog.udn.com/ying6100/8409776
風卻變沉默 wrote:你這段新聞出處從...(恕刪) 柯建銘關說自己的司法案件是事實,然後還好意思吿馬英九教唆洩密、加重誹謗,最後高院判馬英九無罪,陳師孟還約談判馬無罪的法官,結果反而是關說司法為自己脫身無法可辦?民進黨過半的立法院怎麼不提一條司法關說咎責的法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