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廢死聯盟又再吵了
又讓死刑是否該存在的問題浮出水面
老實說
我是支持死刑
殺人償命理所當然
不然..被死刑犯弄死的人就該死嗎?
我對於台灣法官..
判個死刑定讞可以走程序好幾年我也是很無言..
我不懂耶,證據確鑿的狀況下,到底有什麼好判?可以審個案審這麼久?是為什麼?浪費人民納稅錢養垃圾?繳稅養雜碎?
前陣子一個自以為很帥的🙄️ 因為跟老婆吵架一氣之下拿刀隨機從人後面捅人的那位,也該判死,不是隨便看個身心科或者精神科,或者推託忘記吃藥才造成情緒不穩..藉此逃避刑責,你有生氣幹嘛不捅自己?沒勇氣捅自己?也不敢捅老婆?就有能耐捅陌生人?代表你精神狀況很好啊,還能分得清楚什麼可以捅什麼不可以捅,還知道捅自己會痛,所以捅別人不是嗎?
還有捅死上大夜班19歲孩子的那位也該判死,不是你自首就可以減輕刑責
缺錢不會去賺逆?不會去地下錢莊借逆,或者去火車站周圍當要飯的啊!
基於這兩個刑案,我看法官又是..被告有精神疾病經鑑定又是一個輕判...一個自首..可能又要扯被告沒有泯滅人性可教化之類的鬼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