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被三倍騙了不要一直糾結三倍這兩個字了其實這就像是一個人走路跌倒1000元掉進水溝水溝突然冒出一個光頭幽靈手伸進你的口袋拿出2000問你這是不是你的你說不是,他就給你3000,說你很誠實讓你變三倍其實從頭到尾都是你自己的錢哪來的幾倍除非政府規定1000元拿去全聯或超商買東西可以直接搬走3000元的商品且以後不會從你口袋裡把錢拿回去那才真的有3倍現在台灣只有那些攤販、沒有營業登記的小生意人以後課不到稅的才是真的有三倍
名稱想不出來 wrote:如若我用1000發票(恕刪) 我左思右想綠政府三倍的意思應該是指對“店家”而言,是得到三倍的營收吧!而不是對消費者而言...就是消費者本來要花1,000元買的商品但可能會因為這樣的政策,而變相買到了3,000元的商品(所以對於消費者來說,其實真的只有二倍)所以輸真慘的取名完全有問題!
名稱想不出來 wrote:如果我用1000元發票去換3000卷,實際消費可4000。 如果只是超商用1000換3000,這樣我只消費3000,且其中1000還是自己用1000去換,這樣根本沒有3倍阿。 你每天晚上花1000元吃牛排,領券當天,你一樣是花1000,但是可以跟老闆說,3份牛排! 3倍這詞本身沒錯,只是發的不夠多,大家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