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領中華民國薪水,不唱國歌,不向國旗敬禮的,應逕行解職並追回薪資

凡是公職人員,領中華民國薪水,不唱國歌,不向國旗敬禮的,應逕行解職並追回薪資。

這樣對吧。
Lei123 wrote:
凡是公職人員,領中華民國薪水,不唱國歌,不向國旗敬禮的,應逕行解職並追回薪資。

這樣對吧。(恕刪)

自由國家

你覺得這樣會這樣做嗎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phS00313 wrote:
自由國家

你覺得這樣會這樣做嗎 ?


一個民主自由國家會去檢討人民在哪唱歌??要唱什麼歌??
phS00313 wrote:
自由國家

你覺得這樣會這樣做嗎 ?


一個民主自由國家會去檢討人民在哪唱歌??要唱什麼歌??
BK-201 wrote:
一個民主自由國家會去檢討人民在哪唱歌??要唱什麼歌??

你都說出答案(其中之一)了

不過還少了 時間. 地點 跟 (兩國)關係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phS00313 wrote:
自由國家
你覺得這樣會這樣做嗎 ?


看到我們[自由國家]政府對歐陽娜娜的處置,我覺得對內應一視同仁,不然就[雙標]了
2bod wrote:
看到我們[自由國家]政府對歐陽娜娜的處置,我覺得對內應一視同仁,不然就[雙標]了

有法可依

很難懂嗎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phS00313 wrote:
有法可依 很難懂嗎 (恕刪)


什麼法? 說來聽聽~


phS00313 wrote:
你都說出答案(其中之一)了

不過還少了 時間. 地點 跟 (兩國)關係 ~


一個人民,一個是公務員,你能區分的開??

且公務員就職時的誓言都跑哪去啦~?
BK-201 wrote:
一個民主自由國家會去檢討人民在哪唱歌??(恕刪)


中華民國公職人員
BK-201 wrote:
什麼法? 說來聽聽~


我怎麼知道是什麼法 (我沒研究)

如果 有法 規定 要罰, 那就罰

如果 沒有法 規定, 那就不用罰 ~



BK-201 wrote:
一個人民,一個是公務員,你能區分的開??

且公務員就職時的誓言都跑哪去啦~?


看法怎麼訂 ~





ps. 有法可依 = 有法規定? 如果有這種認知, 只能說你邏輯不好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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