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其實不差 台灣其實沒那麼好 但別總是叫人滾回去祖國住

如果跟身邊朋友說中國很好啊
通常會得到以下回答

這是粗體字1. 他們沒人權、自由等
2. 表面工夫 (城市建設)
3. 福利很差
4.貧富差距很大
5. 網路不自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然後問他們說台灣呢
會得到以下回答

1. 有民主自由
2. 網路自由

然後就沒有了

多數台灣人一樣覺得 福利也沒多好 貧富差距也是很大 蚊子館也很多 都市建設很破舊...等

我要說的是, 竟然兩岸只有 所謂的"民主自由 人權問題" 不同 那這個東西是誰定義的不同

如果對岸 只是怕恐怖攻擊 以及新疆東突厥份子 的宗教主義 進行"思想審查" 我們就說人家沒宗教自由

再看看美國 911 恐怖事件 後 美國政府也是說 極端宗教主義 我可從來沒聽過台灣人說美國沒有宗教自由 耶

台灣人對於宗教自由是不是有誤解?? 中國被人恐怖襲擊 調查宗教 就說人家沒自由
美國被攻擊 就說是捍衛和平??? (黑人問號)


再來是網路不開放
我承認台灣可以上 全世界各種網站 不會被審查
但是今天的中國 如果不保護他們的網站 會有多大的民族撕裂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台灣 這個本身政治及民族複雜的地方卻是有 很大的"撕裂"

但總歸來說
台灣還是大贏中國 這點是無憂至疑
台灣至少有同性婚姻合法化 以及 言論自由 (政治方面) 財富藏於民
這個領先中國 是用光年來算的

但是希望大家不要一直反中,人家只是目前沒有更好的辦法
反之台灣也沒有比較好

可以說人家優點 但不要總是說人家不好。 這跟小粉紅有啥不同???

還有城市建設,在中國的省長 市長 唯一的標準就是看表面功夫 他們當然要蓋大樓蓋蚊子館
可是台灣的市長 本身標準 就是社會福利 醫療水準 以及 城市改善 蓋一些基礎建設 (多數也要中央同意)

本來出發線就不同
如果你覺得蓋大樓 城市舉債3000E 就會得民心 請看2018的高雄市長選舉 證明不是每個人都只想"空有大樓"

當然中國人本來就愛打腫臉衝胖子 喜歡高樓大廈 那我另當別論了
如果你也只是愛外表的 那你跟中國也就一樣啊

還說自己不是中國人XD 笑死
還有可以投票。
不過我是台灣出生的,
沒辦法滾回大陸,
不過那些跪日的,
可以自己滾回去跪天皇。
「減法政治學」
資源緊縮時,總有人想方設法「減少分享資源」的人
通常運用的手段不外「宗教」或「族群」
因為這兩種最容易動員群眾狂熱

這種減法政治學的極緻表現就是希特勒
「基督教」+「日耳曼」

沒錯,我要說的是
台灣正在法西斯化
邁向「極權」體制

極權體制的特徵
不是獨裁者唱獨角戲
而是一同入戲的狂熱群眾
這是二十世紀人類歷史的重要特徵
很多人是詞窮不知道要回甚麼, 只能那句老話一句打轉,
跟大部份程度差的人, 幹架時只會一直罵髒話是差不多的道理,
h4550311 wrote:

1. 有民主自由
2. 網路自由


這兩個是算一起的,是一樣的東西
傻傻的,有民主自由後,人權獲得保障,得到的比你想像的更多
當你遇到不法的事,且危害方是政府、黑道、企業時,還可以號召其他人幫忙,抵制這些勢力
像是之前毒奶粉事件、中國的強拆房事件,擁有網路自由的會先把資訊傳播出去,把傷害降到最低


有民主自由、自由的傳播訊息、發生問題才能互助嘛

滾回去是真的,沒辦法啊,說美國好的人真的美國有置產,而且還真的去美國住,習近平家族也不少啊
要不然台灣人也能放棄國籍去對岸啊,但台灣人又不傻,在中國出事怎辦?
黃安跟女黃安劉什麼的,有重大疾病開刀時也是回台灣啊,因為錢嗎?他們也沒那麼缺錢,畢竟威脅自已身體時還是誠實點
h4550311 wrote:
如果跟身邊朋友說中國(恕刪)


台灣有人權??

忘記前幾天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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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八德分局的吳姓警員26日在臉書打卡,表示自己在「武漢華南海鮮市場」,並表示要「帶點好料回去和大家分享」,桃園地檢署28日訊後將他以2萬元交保,30日偵結,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刑法恐嚇公眾罪》提起公訴,這也是首起國內散播武漢肺炎相關假消息遭起訴的案例。

有網友在Ptt發文指出,吳姓警員26日在臉書「中國華南水果批發市場」打卡說,「來這邊帶點好料的回去和大家分享」,但照片卻使用疑似武漢肺炎病毒發源地的「武漢華南海鮮批發市場」及防疫人員的照片,引發網友熱搜。

對此,八德分局發表聲明表示,該警員只是在休假期間發表言論,經查證後他未出國,警局稱吳員只是在網路上找圖開玩笑,但因為已經造成恐慌,所以隨即把文章刪除,呼籲民眾不要再任意轉載以免觸法。

分局也針對吳男的行為致歉,除了將吳男依法移送法辦,也會記一支大過、調地處分,若不適任將他斷然淘汰。

檢方表示,吳男先是透過臉書,打卡自己在湖北省武漢市華南水果批發市場,PO上相關照片,並寫下「來這邊帶點好料的回去和大家分享」等不實訊息,認為吳男涉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以及《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因此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呼籲,防疫視同作戰,散播和謠言或不實訊息,將會嚴重影響防疫工作進行,民眾切勿虛捏不實疫情訊息,對於來源不明或未經實證的疫情資訊,也切勿隨意散播或轉傳他人,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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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都能觸法????台灣政府要立你罪...還怕啥機會???????

貼張照片..說要去華南市場買好料的回家跟大家分享.......就觸法了....台灣法律好深澳...
中國的人類發展指數輸泰勞很多的泰國。
我是一隻遊戲人間的毛毛蟲,耐心的等待變身的時機。
h4550311 wrote:
如果跟身邊朋友說中國(恕刪)


他們也只能在網路上哀鳴而已... 那些人是算哪根蔥能叫別人去那邊住?.....

另外其實人權評分都是歐美國家在評的, 像沙烏地阿拉伯, 那種根本沒人權只有皇權的國家, 也從沒看到歐美譴責...

還有緬甸對羅興亞人是實打實的種族壓迫, 也沒人譴責.... 更別說中東那些被利用完就丟的庫德族人....

歐美所謂人權只是白人拿來鬥爭的工具之一而已... 只要你是臣服於他們, 就不會有任何人權問題...

至於像美國那樣 COVID-19 一次死二十幾萬人, 戴個口罩上街還要被揍, 提倡戴口罩全家還要被生命威脅.... 這種地方生命權都沒了還管啥人不人權....
h4550311 wrote:
如果跟身邊朋友說中國(恕刪)


你準備被綠龜砲轟
被意識形態包裝的民主政治,我認為沒有甚麼好驕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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