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不作為,新興菸品議題只能用自治條例?

議員怒批電子菸無法可管 北市府:已訂草案將送議會
 
剛看到這個新聞標題我還滿困惑的
因為印象中,政府不是之前早就在說「菸害防制法」要修了嗎
而且是為了因應新興菸品越來越多人吸食的狀況才修法,決定規範
 
結果查了一下才發現,正式的修法到現在遲遲沒通過
貌似是因為政府禁電子煙、納管加熱菸的措施引起不滿聲浪
反菸的認為「為啥要開放有毒的加熱菸???」
支持的認為「開放加熱菸為啥不開放電子煙????」
所以正式通過的流程才一直延宕
最後甚至逼的地方得自己訂自治條例....
 
個人認為最好是將新興菸品一視同仁
要禁就都禁,要納管就一同納管比較公平吧
但說到底,最重要還是中央要推動修法最有效率
各位認為呢?
沒稅可抽的產品,中央政府不會讓你通過的
開放後要徵多少稅才能補失去的錢?
開放後有沒有辦法控管跟禁止私賣?
政府不保證收得到錢,就不可能開放,也不會去討論這個議題
弱弱的問一下
這種中央沒過的法令自己訂
有無違反憲法
公務員會被捉去關?
重點是新興菸品沒有健康捐.........
重點是新興菸品沒有健康捐.........
重點是新興菸品沒有健康捐.........
安妮洛 wrote:
議員怒批電子菸無法可(恕刪)


其實這件事情真正應該要看重的點是

議員收到了多少贊助而去提這個質詢

事實上,反菸,已經變成政府洗錢的工具

政府把菸捐、健康捐收進來,浮編預算給特定組織、特定組織再將錢以車馬費、

代言活動、贊助等給付特定對象

這些特定對象,從醫生、藝人、民代、更誇張的是包括前朝的說謊署長邱淑媞等

坦白講,菸害防制法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有看過國家公賣的東西全面禁止打壓的嗎?

危害更大的工廠廢氣、汽車廢氣、火力發電有這樣被禁止針對嗎

到處禁菸全沒有吸菸區?而這些從菸民身上收到的錢,卻變成特定對象的小金庫

要追先去追這件事情吧
這又是中華民國法律我搞不懂的地方了
禁止進口的東西,有人拿在手上大剌剌的使用,卻不用被沒入也不用被罰??
這怎麼想都不太對勁吧
綠委們還稍稍有一點點良心的話,就麻煩把這個洞補一補吧
blood0819 wrote:
這又是中華民國法律我(恕刪)


這也是我想不通的地方

為什麼你會得到錯誤資訊,而政府會允許錯誤資訊用政府經費反覆宣傳

你口中禁止進口的東西,只有一小塊有法條禁止,而根據母法,禁止的若是隨行李攜入自用不再此限

政府扣下的東西,截至目前為止,打行政訴訟,都是輸,輸到行政法官都不爽直言嗆行政單位

現在是故意浪費社會資源嗎?

這樣你懂了嗎?

有良心,那就應該先處理這種濫用行政裁量權超越憲法,公務員只求預算執行

隨意擾民卻不受懲處的特性吧
Tom_Deng wrote:
其實這件事情真正應該...(恕刪)


真的 像某基金會呀 拿著菸捐都不知道做了些什麼 別人想檢視還不高興
https://buzzorange.com/2016/09/13/smoker-rights-and-tax/
他們也不敢提全面禁菸,對於他們來說,宣傳菸有害大概只是表面上意思意思的工作而已
有腦帶風向無腦跟風走 wrote:
沒稅可抽的產品,中央(恕刪)


換言之,將其立法有稅收,一切都好談

看Uber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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