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怒批電子菸無法可管 北市府:已訂草案將送議會
剛看到這個新聞標題我還滿困惑的
因為印象中,政府不是之前早就在說「菸害防制法」要修了嗎
而且是為了因應新興菸品越來越多人吸食的狀況才修法,決定規範
結果查了一下才發現,正式的修法到現在遲遲沒通過
貌似是因為政府禁電子煙、納管加熱菸的措施引起不滿聲浪
反菸的認為「為啥要開放有毒的加熱菸???」
支持的認為「開放加熱菸為啥不開放電子煙????」
所以正式通過的流程才一直延宕
最後甚至逼的地方得自己訂自治條例....
個人認為最好是將新興菸品一視同仁
要禁就都禁,要納管就一同納管比較公平吧
但說到底,最重要還是中央要推動修法最有效率
各位認為呢?
Tom_Deng wrote:
其實這件事情真正應該...(恕刪)
真的 像某基金會呀 拿著菸捐都不知道做了些什麼 別人想檢視還不高興
https://buzzorange.com/2016/09/13/smoker-rights-and-tax/
他們也不敢提全面禁菸,對於他們來說,宣傳菸有害大概只是表面上意思意思的工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