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擬【再次】【罷免修法!!!】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罷別人,就是民主!
別人罷你,就是報復!!

重申~~~~
民主、進步!!


建議一次修到好!
「民進黨籍,不得罷免」!!

如何?????



據了解,民進黨內已有高度共識,希望能修選罷法,提高罷免門檻。有民進黨立委表示,「黨團成員都想要修,問題在於時機點」。

不具名的民進黨立委表示,在桃園市前議員王浩宇被罷之後,民進黨在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投票一役,已決定正面迎戰,目前也不排除修正選罷法,「黨內修法的共識很高,如果能順利推動修法,不必再拚一局」。

不過,也有立委表示,選罷法修法目前未排上本會期優先法案,且民意對於選罷法修法的急迫性有不同看法,應優先處理民眾關心的法案,再來討論修法,「這會期可能趕不上」。

另有民進黨立委認為,時機點的拿捏很重要,若在吳思瑤和陳柏惟罷免程序前提出,勢必會被在野黨批評是「怕輸」,但若等罷免程序完成後再提,則有時間上的不確定性,黨內有必要對修法時機點做討論。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劉世芳日前已於民進黨中常會發聲,表明國民黨在「罷捷」未成之後,並未就此打住,還追打民進黨高雄議員高閔琳,若罷免連署成立,可能五月底前就要投票。

劉世芳認為,這些罷免連署者不外乎是「韓粉」、國民黨支持者和潛在政敵,和議員是否貪汙腐敗、怠惰或公共政策失敗等完全無關,淪為政治報復工具,對多席次的民代更是違背多元言論自由的民意政治,因此她希望黨中央能研議多席次議員或村民代表是否適用罷免制度及門檻的限制,維護罷免制度的民主原則。

劉世芳認為,罷免立委的部分也可一起納入討論,尤其選區立委會選上,是拿到相對多數的得票數,具有代表性,卻被政黨操控罷免,成政黨報復的對象,「冤冤相報何時了?」

劉世芳指出,修正選罷法可從三個面向討論:一是提高罷免的門檻,二是修改罷免的程序,也有人建議增訂罷免領銜者在罷免失敗時,應負擔部分罷免投票經費的支出。她在中常會上主張由行政院研議提出修法,但也有民進黨立委認為由黨團提出也無不可。

證明政治就是謊言。
spin5678 wrote: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罷...(恕刪)


公投就這樣搞了,
反正支持者持續盲目支持,
1450持續宣傳,沒事的
在野時把法修成對自己有利,對執政黨不利的。執政了被自己修過的法砸到腳,就又要修法修成對自己有利,對在野黨不利的,這個黨修法的邏輯就是這樣。
很意外嗎??不就是萊豬議題的翻版
民進黨是民主的罪人,限縮公民權的都是民進黨。
雙標黨不是都這樣嗎
我建議民進黨公職民意代表罷免至少需87%選舉人投同意票,非民進黨則修為3%就可以罷免。
單選區,單一人的
其實目前就可以



但是選區內有多位候選人的
應該修

例如某地
是A黨派的強烈支持者
有四個名額
A 黨拿下3席
B黨拿下1席

若此時A黨發動罷免B黨那席
根本輕而易舉

這種情形應該修

不要以為自己支持的黨遇不到
spin5678 wrote: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罷(恕刪)
說到黃捷原對他沒什麼意見,罷免投票結束後那「放下屠刀」的發言讓我很反感。
民進黨只要依程序修罷免也沒什麼不可,沒有留後門或獨厚對象的特別條款並沒意見,經高雄市長罷免也確實發現門檻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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