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妻喊話社會「停止追殺」 控Y女掌鏡性愛影片、索50萬

丁允恭妻喊話社會「停止追殺」 控Y女掌鏡性愛影片、索50萬


丁允恭妻喊話社會「停止追殺」 控Y女掌鏡性愛影片、索50萬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因與記者Y女在辦公桌上「嘿咻」,分手後仍持續騷擾對方,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今行言詞辯論;本案因涉及性騷擾,未公開審理。陪丁出庭的妻子受訪表示,半年來夫妻身心交瘁,希望社會還他們清白,也希望「停止追殺」。

丁允恭在爆發桃色風暴後,現任妻子不斷力挺,並質疑躲在媒體和監察院包庇下的「Y女」。

丁妻今表示,丈夫誤貼的照片,是他和Y與在公開的餐廳合照,但Y女主動提供給周刊的竟是沒穿衣服的床照,這豈不是對先生的性騷擾,為何監察院選擇漠視這樣的證據?

監察院指丁允恭在婚後持續騷擾Y女,但丁妻表示事實上是Y女主動聯繫丁,前後還索討50萬元;她出示丁與Y女的對話紀錄,包括「一次五萬可以嗎?」、「可能有點不夠」、「不夠」,直到2018年,Y女孩主動要求見丁。丁妻質疑,監委明明看過完整的資訊,為何卻選擇忽略、還指控丁性騷擾?丁妻表示「無法接受」。

丁妻也表示,監院指丁強拍Y女影片,但這也不是事實,因為有些影片還是Y女親自掌鏡,監委在調查過程中卻未求證丁,相當不公平。丁妻認為監院公布單方面的筆錄,讓有心媒體可以操作、變成「事實」,讓世人汙衊丁的人格,他們也無救濟管道。

「感情糾紛為何要國家公權力介入?」丁妻質疑女權團體「男性一定是加害者、女性一定是被害者嗎?」,這社會不相信男性講的話,她因此選擇站出來,希望社會還她丈夫一個清白、理性思考。

丁妻說自己已不是記者,丁允恭也不是官員了,現在也無法好好工作,原因就是這些不實指控,希望「這整個社會可以停止追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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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搔擾?爆料?還是證據?

沒有證據?別人會信嗎?
50萬當和解費不算很多啊,讓最照顧後輩的菊姐付也OK的
怎麼不去(民進黨婦女部)?

他們至始至終沒表態
應該很OK呀
那個Y女自己本身是有問題
雖然自己覺得像妓女,但身體還是很老實地去了
但丁公做了不該做的事
公務員在上班時間,高雄市府裡,直接提槍上陣
這如果是韓國瑜在任
製造業黴體早就展開政治追殺了,獵韓國家隊早就出動了
但因為是偉大的綠共執政,所以不用

這必須嚴懲
否則雙標黨是不是想昭告全台灣
我就是這麼爛
政權是我的
我想幹嘛就幹嘛
人民納稅錢隨我支配
是不是這樣?
george721 wrote:
怎麼不去(民進黨婦女(恕刪)


民進黨幹的沒關係啦
瘋狂就是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卻期待著有所變化。 這就是瘋狂。
george721 wrote:
怎麼不去(民進黨婦女部)?

他們至始至終沒表態
應該很OK呀



呵呵
丁太太確實最應該去"民進黨婦女部"抗議
女權、性平,不是牠們這些OO開口閉口的噁心口號
為什麼 那個「才幹過人」的 丁允恭 不出面來說明呢 ? 畢竟...... 人是他幹的 !


meaning55 wrote: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因與記者Y女在辦公桌上「嘿咻」,分手後仍持續騷擾對方,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今行言詞辯論;本案因涉及性騷擾,未公開審理。陪丁出庭的妻子受訪表示,半年來夫妻身心交瘁,希望社會還他們清白,也希望「停止追殺」。

丁允恭在爆發桃色風暴後,現任妻子不斷力挺,並質疑躲在媒體和監察院包庇下的「Y女」。

丁妻今表示,丈夫誤貼的照片,是他和Y與在公開的餐廳合照,但Y女主動提供給周刊的竟是沒穿衣服的床照,這豈不是對先生的性騷擾,為何監察院選擇漠視這樣的證據?

監察院指丁允恭在婚後持續騷擾Y女,但丁妻表示事實上是Y女主動聯繫丁,前後還索討50萬元;她出示丁與Y女的對話紀錄,包括「一次五萬可以嗎?」、「可能有點不夠」、「不夠」,直到2018年,Y女孩主動要求見丁。丁妻質疑,監委明明看過完整的資訊,為何卻選擇忽略、還指控丁性騷擾?丁妻表示「無法接受」。

丁妻也表示,監院指丁強拍Y女影片,但這也不是事實,因為有些影片還是Y女親自掌鏡,監委在調查過程中卻未求證丁,相當不公平。丁妻認為監院公布單方面的筆錄,讓有心媒體可以操作、變成「事實」,讓世人汙衊丁的人格,他們也無救濟管道。

「感情糾紛為何要國家公權力介入?」丁妻質疑女權團體「男性一定是加害者、女性一定是被害者嗎?」,這社會不相信男性講的話,她因此選擇站出來,希望社會還她丈夫一個清白、理性思考。

丁妻說自己已不是記者,丁允恭也不是官員了,現在也無法好好工作,原因就是這些不實指控,希望「這整個社會可以停止追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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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搔擾?爆料?還是證據?

沒有證據?別人會信嗎?
監察院都是蔡英文選的人,自己人卻說他性騷擾,現在是在怪民進黨政府的監委不公正就對了。
丁丁的花名在外私德有很大的問題,連離婚了還跟前妻同居也能接受,這女的是真愛。
meaning55 wrote:
丁妻說自己已不是記者,丁允恭也不是官員了
 
萬般帶不走、唯有業相隨...

凡走過,必留下足跡;
凡住過,必留下鄰居;
凡吃過,必留下體積;
凡寫過,必留下筆跡;
凡愛過,必留下痕跡;
凡打過,必留下血跡。
丁允恭把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辦公室當做「砲房」
真的是無恥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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