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燒出標案弊端!花蓮縣府放水

噗~這是怎樣???

https://tw.news.yahoo.com/%E5%A4%AA%E9%AD%AF%E9%96%A3%E7%87%92%E5%87%BA%E6%A8%99%E6%A1%88%E5%BC%8A%E7%AB%AF-%E8%8A%B1%E8%93%AE%E7%B8%A3%E5%BA%9C%E6%94%BE%E6%B0%B4-013125932.html
魯閣意外燒出政府採購弊端!交通委員會今(8)日針對該工程發包、監造、施工等問題,要求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工程會調查後發現,李義祥的義程營造在104年花蓮縣府採購案因文件登載不實遭判有罪,但花蓮縣府卻未啟動停權措施。

太魯閣出軌事件讓台鐵工程發包與施工安全問題再次浮上檯面,前工程委員會主委李鴻源昨(7)日指出,台灣公共工程有最低標文化,但便宜沒好貨,始終問題不斷。

對此,工程會指出,最低標及最有利標都是目前採購法規定的決標方式,如金額大或案情複雜等建議用最有利標,機關並可依採購法第11條之1,組成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決定決標方式。工程會後續將再強化機關選擇決標方式的能力,因案制宜採用評分及格最低標或最有利標,並將施工團隊,含分包商的履歷列入評選項目,挑選過去表現較佳的工程團隊。

而對於外界質疑,李義祥的公司紀錄不良,為何還得標多案?政府採購依採購法規定,只有在停權期間中之廠商,才不能參與政府標案投標或擔任分包商,李義祥擔任負責人的「義祥工業社」曾因圍標被法院判決有罪,經招標機關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停權 1 年至99年3月9日止,停權期間已過,另「義程營造」在104年間履行花蓮縣政府採購案間,有履約請款文件登載不實行為,經法院判決有罪,但花蓮縣府卻未啟動停權措施,工程會已去函縣府要求說明。

另外,依營造業法第28條也規定,營造業負責人不得為其他營造業之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主任,分包商人員為營造業之負責人,卻擔任主包商之工地主任,除違反營造業法外,更有借牌轉包之可能,但此案於內政部建置的工地主任系統未能及時發現,建議營造業法主管機關內相關勾稽制度,以利查核預防 。

各界也質疑,為何工程現場未有設置足夠列車安全防護措施?工程會回應,台鐵局 「鐵路沿線工程施工確保鐵路行車安全防範措施」,嚴禁機具、材料及車輛等侵入軌道一定範圍,另局外單位在路線及設施附近施工,也須依「局外單位在本局路線及設施附近施工工作要點」辦理,各工程主辦機關應落實執行,台鐵局應督促落實。工程會7日查訪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施工中的7件工程,發現1件工程有施工便道及工區邊坡靠近鐵道,但未設置隔離設施情形,已建議機關改善,機關並允諾即刻處理。
magpul wrote:
噗~這是怎樣???https...(恕刪)

卢秀燕都管不动台电,花莲县长能管得到台铁吗
所以得標廠商是哪間啊?? 跟該停權的公司無關吧?


風向還是帶失敗了喔



花蓮縣政府的疏失建議送監察院
Allen Yeh
magpul wrote:
噗~這是怎樣???h...(恕刪)


一天要發幾次

乾脆說台鐵自己管自己好了!
最令公共工程廠商聞風喪膽的政府採購法101條:
"機關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將其事實、理由及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所定期間通知廠商,並附記如未提出異議者,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一、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者。
二、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者。
三、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
四、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訂約或履約,情節重大者。"
又根據第103條:
"依前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下列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一、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第十五款情形或第六款判處有期徒刑者,自刊登之次日起三年。但經判決撤銷原處分或無罪確定者,應註銷之。"
光這四點,義程營造就該吃不完兜著走了,但是根據這篇新聞:
"肇事工程車司機李義祥所負責的義祥工業社與義程營造公司有不良紀錄,卻仍多次得標多案政府採購,工程會解釋,義祥工業社曾因圍標被判有罪,不過停權期間已過;義程營造則是在104年承包花蓮縣府採購案期間,有請款文件登載不實行為,雖被判有罪,但縣府並未啟動停權措施,將請縣府說明。"
難怪國民黨跟側翼從事件發生到現在,一直把矛頭對準台鐵、交通部、行政院,原來就是要先打預防針,免得後面花蓮縣政府的事情爆了,看看這些政治操作,一切都明朗了。
magpul wrote:
魯閣意外燒出政府採購弊端!交通委員會今(8)日針對該工程發包、監造、施工等問題,要求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工程會調查後發現,李義祥的義程營造在104年花蓮縣府採購案因文件登載不實遭判有罪,但花蓮縣府卻未啟動停權措施


承包商是東新營造

工地主任是李義祥

義程營造有沒有停權很重要嗎?

記者是在幫設停損線嗎?

magpul wrote:
最令公共工程廠商聞風(恕刪)


還在甩鍋?

得標是哪間公司?是義祥工業社?還是東新營造?

開標,然後負責監督的是哪一個單位?台灣鐵路局?台鐵花蓮縣府管?不是交通部管?

工地上實際作業老闆,又是何種人物?前民進黨黨代表?

要甩鍋...也不會甩....
帶風向失敗
拜託,先搞清楚採購法再來發文
原來台鐵歸花蓮縣政府管…利害了綠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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