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教召有方,不用躺在地上噴屎噴尿了!

跨性別變更性別取消強制手術要件案 原告小E獲勝訴
2021-09-23 16:48 聯合報 / 記者賴佩璇/台北即時報導

小E前年向桃園市大溪戶政事務所,在不遞交「摘除器官手術完成診斷書」的情況下要求將身分證的性別登記由男改為女,被戶政單位拒絕後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下午四點宣判,判小E勝訴,命戶政單位接受小E的性別變更登記,可上訴。

去年底,小E得知伴盟已開啟「變更性別取消強制手術要件」行動後,主動和伴盟律師團聯繫,並委託伴盟律師團代理訴訟。法院今下午四點宣判。伴侶盟今表示,法院基於以下三點理由,命戶政單位接受小E的性別變更登記。

第一, 內政部函釋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法院不受違憲函釋拘束。第二, 基於戶籍法21條、46條,憲法資訊隱私權及人格自由保障,原告有公法請求權。第三,法院經事實調查,認定原告已符合性別變更要件。

伴盟律師許秀雯主張,台灣早已簽署多項國際人權公約,過去多年來,無論是針對聯合國兩公約或是CEDAW(消除一切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所進行的定期國家報告審查,來台的國際人權專家已多次明白建議台灣政府應取消強制手術要件。

許秀雯指出,以手術作為變更性別的要件,已普遍被視為是違反人權之舉,例如2017年歐洲人權法院即判決,法國要求換證必須具備「不可逆的外觀改變(手術)」的此一要件,已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八條保障私人生活規定。

目前,世界各國約有三十個國家,針對跨性別者變更法律性別,已取消手術作為換證要件,並立法保障跨性別者變更性別的權益,如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德國等歐美國家。
jeel54321 wrote:
跨性別變更性別取消強(恕刪)


垃圾判決,以後痴漢靠這招大搖大擺上女廁、泡女湯
看不慣01
繼詐騙天堂之後,台灣又成為癡漢樂園
這個就是 塔綠政府 不顧人民公投意見,強行通過 同性法 的後面原因嗎?

這樣他們的下一代,都可以這樣閃過 兵役 了!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jeel54321 wrote:
跨性別變更性別取消強...(恕刪)
唐鳥妳贏了!!😂
我可以明天做女性、後天做男性嗎?

說不行的就是違反性別平等!

有科學證據說性別認同不會變的嗎?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hittaku0413
改名有3次機會,我也想知道改性別能有幾次機會?
joewang2003
應該無上限, 否則違憲 and 聯合國兩公約或是CEDAW
傲笑憐 wrote:
我可以明天做女性、後...(恕刪)

應該立法跟改名一樣一生限三次。
你可以切掉、裝上、再切掉,共三次機會。
騎嬰兒車甩尾
[大笑][笑到噴淚][打氣]
人間道
變性不是切掉 應該算整副割掉 總之 變了就回不去了
jeel54321 wrote:
跨性別變更性別取消強制手術要件案 原告小E獲勝訴
2021-09-23 16:48 聯合報 / 記者賴佩璇/台北即時報導

小E前年向桃園市大溪戶政事務所,在不遞交「摘除器官手術完成診斷書」的情況下要求將身分證的性別登記由男改為女,被戶政單位拒絕後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下午四點宣判,判小E勝訴,命戶政單位接受小E的性別變更登記,可上訴。


如果有一個大學男生, 宣稱自己的性別認同是女的, 同時他的性取向是女同性戀, 向學校申請住進女生宿舍
根據這個法院判例, 校方是不能拒絕的 ?

難道民進黨政府不知道性別光譜是偽科學嗎 ?
joewang2003
跟塔綠斑談科學???
tnkk01
塔綠班會說選票才是真理,一人一票來罷免上帝吧![台灣No.1]
六藝君子 wrote:
如果有一個大學男生, 宣稱自己的性別認同是女的, 同時他的性取向是女同性戀, 向學校申請住進女生宿舍
根據這個法院判例, 校方是不能拒絕的 ?


所以又出現恐龍法官了嗎?
恐龍法官:我才是現在恐龍制度下的受害者~~~嗚嗚嗚~~~
哇靠!不用切掉就可以當女生,這個世界越來越方便了!
也是啦,不用論文都能當博士了.......
buzzbee
哈哈哈.................
我覺得臺灣作為進步價值領頭羊
應該更進一步推動「多元學歷認同」:
學歷權是基本人格權的一部分!
心理學歷比事實學歷更重要!
這樣子菜皇的學歷風波也就解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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