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議員薪水不是這樣算。議員的上班時間,理論上是議會開會期間,包括大會跟分組,應該到場開會、簽名。所以議會休會期間、非臨時會期間,去運動是合理的。---真正的弊端,是大會期間,簽名了,結果沒有出現在會場,這才是有問題。比方之前高雄大火過後,黃捷被罵說人家在默哀,他在划手機,那一幕就是證明,一個大會的各局處報告時間,應該所有議員都出席,而且你去查,應該議會的出席簽到,所有的議員應該都有簽名,但實際上,當天那個時段,除了黃捷這個白目,其他四、五位都是有登記要發言質詢的,其他沒有登記到發言質詢的議員,全部沒有出現。這種簽了名、沒出席的,才是曠職。羅智強這種利用休會期間作秀,是他的自由跟權利,沒有瀆職。是說:台北市議員去全省行腳,也管太寬了。我比較好奇的議題是:如果真的羅智強要去選高雄市長,那參選期間,他的台北市議員要不要辭職?因為應該半年前就要遷戶籍了...台北市議員任期內如果遷戶籍到高雄,還能繼續當台北市議員嗎?
蔡謙卑(千碑) wrote:400公里謝票 塔綠班的雙標日常......................................................................會期期間苦行100小時塔綠班:3Q哥加油休會期間謝票塔綠班:是怎樣 都不必開會選民服務嗎......................................................................塔綠班的雙標日常
tdbigman wrote:是說:台北市議員去全省行腳,也管太寬了。 ...民進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挨批, 市議員職權內該管的不管, 不該管的拚命管, 被戲稱「全國不分區議員」 原文網址: 被譏「全國不分區議員」 王浩宇拖國民黨這3位市議員下水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105/1892177.htm#ixzz7LChyFSeh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