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不收徵召令
也說找不到孩子
然後把孩子送到親朋好友的地方
不出門等戰爭結束
就算日後被妨害兵役送辦也無妨
判個一年半載甚至罰金
我也欣然接受
我為何要把養了二三十年的孩子
去替一些無良政治蟑螂的私慾去送命
要打就讓騙神明的三腳仔後代拿掃把去打
要那些簽不投降協議書的垃圾去打
我的孩子不當炮灰
不當政治蟑螂吳良政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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