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5/6804919?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她公布的1983年論文的草稿 居然有 1986年才發明的 立可白 塗改的痕跡??
原來 她回到未來去拿了立可白
teacher978 wrote:
居然有 1986年才發明的 立可白 塗改的痕跡??


用白漆修正打字錯誤的方法很早就有了,只是後來為了攜帶方便才設計成立可白形式。
用修正帶正是證明那只是草稿

正式版本論文是不允許有修正帶塗改的,別人的論文都沒有,就只蔡的論文有?
yuank wrote:
用修正帶正是證明那只是草稿

原來只要有草稿,就等於有正本?

等法院/法官認證,
以後都可依此案例推論。
Jevon wrote:
原來只要有草稿,就等...(恕刪)



那有做愛做的事 就可以確認婚姻關西存在??
老蝸牛一號
不一定要“愛做”啊,草[草搞]一次也成,也是叫草搞。[微冷笑]
ryanx
公堂之上“假射”一下,該當何罪?
修正液跟修正帶不一樣
所以立可白屬於哪一種?
emeryville
修正液。一個用塗的一個用打的,樣子完全不一樣吧。
SHCC
嚴格說起來,修正帶是有前後代不同應用的,大家的理解會模糊掉。現在的修正帶是比修正液還新的產品;而以前的修正帶,是指傳統機械打字機上用白色修正帶打上錯誤的字體覆蓋上去。以時空言,蔡是指後者..
真要較真的話...

把草稿上的立可白送專業單位化驗成份...

如果成份跟近代立可白相似同的話...

案情走向就精彩了~
JasonQ
都是鈦白粉....
ggman948
承辦的實驗室我怕會被消失
我不知道誰家的博士論文是長成這個樣子的
wkh2006
連碩士論文都不能這樣玩吧
不用聚焦立可白

重點應該是她這麼多年都提不出來任何證明資料的原本

不是草稿就是補發的資料和證明
誇張

一份立可白修正的草稿就算是論文正本?
然後就等於正式學位?

什麼鬼邏輯

這什麼證據?
我不懂法庭上到底要討論什麼
Lucky John
被告都法律人,所以那草稿資料只是應付控方而已,而控方再提修正液也只是再拖到下一庭避免被結束回合,我預測該案就是繼續拖最後再由法官判彭拿不出實質證據結案,完全照著ee的劇本走。總之任內不會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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