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提供「好孕補助金」,懷孕滿3個月即可請領5萬元,每生育1名新生兒,還有10萬元養育津貼;另還有育養津貼,0-2歲有托育費用補助、0-12歲育兒家庭減稅、0-12歲國家提供育兒津貼最少5千元。
我發現這個政策解決問題就是發錢而已,是現在的自己打臉過去對國民兩黨的批評嗎?
光第一點滿3個月即可請領5萬元,極端一點的89,懷孕了再墮胎,直接給你無限轉生洗錢之術
單純用人頭方式補貼,這根本就撒錢而已。
(感覺懷孕三個月這點就會變成空頭支票,柯根本不懂政府現實面的財務狀況)
而且財政有這麼好花的嗎,簡單算一下好了,新生兒用12萬人,乘15萬育兒津貼,一年要花掉180億財政
把這些錢完善公托、孕婦醫療、勞動法規落實比較有實際作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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