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下面這兩篇發文,點進去:
蕭美琴仍有"美國籍"?用"國家機器"背書...遭爆報稅資料都還在?! 藍:請出示"文件"證明。
蕭美琴不是歸化就是具有雙重國籍,依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規定都沒有資格登記參選。
請蕭美琴主動公開戶籍謄本,以昭公信;裡面有記事欄記載一清二楚。她要是不這樣做就是作賊心虛。
如果當選副總統,有人會向行政法院提告無效之訴訟;可能也會連中選會一起告。屆時法院就會發文給內政部(戶政司)要求提供蕭美琴的戶籍謄本,她還是躲不掉。
屆時被撤銷副總統資格外,可能連2002年當選立法委員的資格也有問題,那這樣有可能被追回薪水繳回國庫,可能還有詐欺罪的刑責。
目前最高行政法院的院長是蔡英文總統的親戚,可是戶籍謄本裡面的記事欄白紙黑字,這是沒有辦法把黑的講成白的在顛倒是非,一翻兩瞪眼已經沒有模糊的空間;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也沒辦法包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