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曉得是新聞寫的不完全,還是我的理解有困難雖然只是全數裁定無保請回,還沒正式判決,但這理由也太難讓一般民眾認同吧,難道是覺得詐騙公司要長期營運順利,去讓更多人受害,也是正常合理的嗎???「法官裁量後認為,站在公司經營的立場,考量長期營運順利,要求職員之間學會如何謹慎應對檢警,屬合理狀況」新聞出處檢警怒了!法官裁定詐團11人「全數無保釋放」台南地院親上火線回應了
這真不知道是在打擊詐騙還是打擊國人信心到底是要詐騙到什麼程度,造成多大的影響,才能讓這些無良的詐騙集團得到應有的懲罰新聞三天兩頭就在報有人被騙,但也是三不五時就看到這種讓人難以理解的裁定難怪作這行的愈來愈多,也是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