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沒發生到自己身上時,當然可以說漂亮話,當不幸降臨時,心中的信念還能夠挺下去嗎?
另外,投票日剩不到三天,柯文哲跟賴清德對於死刑,是支持死刑? 還是反對死刑?
請兩位總統侯選人,兩組政黨請明確說清楚,答案只有「是支持死刑」,跟「反對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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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案更一審 王婉諭盼法院判王姓凶嫌極刑
王婉諭開庭後表示,「身為被害者家屬,我們相當恐懼現有機制無法確切防免再發以及徹底教化,因此,我們無法承受凶手回到社會,我們希望法院依法將被告與世永隔。」
她說,王姓凶嫌及其家屬缺乏病識感且對治療態度消極,因此再度發生的高度風險,絕非被害者家族所能忍受,所以請求法院給予極刑判決,這是一個不得已的選擇。
影片中52秒開始:
bcmpxij wrote:
事情沒發生到自己身上...(恕刪)
轉貼3立新聞
這些殺人犯免死 全因馬總統簽兩公約
記者張昱傑、翁震翔、張哲瑋/台北桃園報導
震驚社會的小燈泡命案判決兇嫌王景玉無期徒刑,引起社會譁然!追溯近10年來案件,大多數殺人罪犯都免死,就是依據2009年當時總統馬英九簽定的「聯合國兩公約條款」,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及身心障礙者處死刑,對於法院產生極大的拘束力,才讓這些人都能夠以「思覺失調」這理由逃過死刑,但這道「免死金牌」對受害者家屬來說,真的是情何以堪。
▲王景玉僅被判無期徒刑。
這一夜心都碎了,小燈泡遭王景玉以23刀冷血殺害,法院卻判無期徒刑免死 ,這結果讓目擊殘忍過程的鄰居難以接受。
小燈泡案目擊民眾:「如果你家裡有小孩,親身體驗你就會知道是什麼感受,我們沒有說要加害於人,只是要一個公平!」
小燈泡案目擊民眾:「他如果20年出來,他再一次怎麼辦?如果你家有小孩的話。」
▲2009年馬英九簽訂的「聯合國兩公約」。
免死依據靠的是「聯合國兩公約」,2009年由當時總統馬英九簽定,包含2部公約,連帶效應牽引下,2012年曾文欽在遊藝場內隨機2刀割喉方姓男童,但患有輕度憂鬱症,免死!2015年鞏重安北投冷血割斷女童脖 ,犯案當下研判有一半機率是思覺失調症 ,1、2審皆判無期徒刑,免死!2016年王景玉利刃斷頭小燈泡遭逮時,法官認定他有思覺失調症,同樣因為兩公約,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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