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對於領地的定義,包含大陸地區以及實際管轄權的自由地區(通稱臺灣地區),部分國人把中國歸為淪陷區。
中國現在的國力強大,幾乎可以100%確定我們已經無法收復中國那邊的失土了,民進黨不斷強調中國是中國,台灣是台灣,台灣就是主權獨立的民主國家,但我們憲法裡領土卻又含蓋到中國大陸,並把台灣列為台灣地區,真心覺得很多地方根本講不通,也難怪別的國家根本不想鳥我們。
從小英到現在賴清德,民進黨執政至少8年了,為何遲不推修憲改正領土範圍呢?明知中國是無法取回的那一塊,台灣地區也早該從地區的名稱升格為國家了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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