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目前公開資訊,柯文哲被查扣的USB裡Excel檔案,主要被檢方、大眾提及的數字條目有如下幾筆,這些數字大多以「人名」配「數字」的形式記錄,數字一般認定為金額(單位為萬元):

已知Excel數字條目
小沈 1500(被外界解讀即沈慶京1500萬)

謝國樑 200(基隆市長謝國樑,單位萬元)

王令麟 500(東森購物王令麟)

陳盈助 300(企業家陳盈助)

蘇一仲 40(大金冷氣蘇一仲)

黃南光 20(和泰集團黃南光)

祝文定 20(富裔實業董座祝文定)

林命群 200(東方文華董座林命群)

除了小沈1500未查到金流,其他的數字都有對上貪瀆嗎?我查這些金額目前檢方主張的都是政治獻金侵占、背信或公益侵占等犯罪行為,但沒有一筆進柯文哲的私人口袋。
眼P wrote:
根據目前公開資訊,柯...(恕刪)




所以當初民眾黨一直笑說excel pay,




如今證實裡面紀錄的資料都是真的。
eshu0329
要講就講完整,EXCEL超過一半都對不起來,所以根本就是一份有問題的資料,也可能只是預計募款的初步名單,沒那麼準確。試想如果是民眾黨會計給的資料絕不會差那麼多,更像是檢調自己不知道哪裡生出來的檔案。
所以1500哪去了??流向何方??匯款紀錄??

直接查到現金在家裡的都可以交保,完全不知道現金哪去的關一年多。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所以當初民眾黨一直笑...(恕刪)


妳的ID是北一女應該是北一女畢業的吧,我猜妳可能沒查過excel表格裡那幾筆與京華城完全無關,新聞全部亂說這些都是京華城的貪款顯然不正確。

新聞指說柯貪污是不對的錯誤引導,柯確實這些政治獻金有部分沒有依照規定登記及使用,這邊要判柯不當使用政治獻金有罪我可以接受,甚至可起帶頭作用,讓所有政治人物謹慎使用政獻,但這不是什麼大罪,細查應該也有很多政治人物做一樣的事,但指控柯因京華城貪瀆為私人部分使用是不存在的,因為沒有一塊錢或金流在柯的帳戶或家裡發現。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如今證實裡面紀錄的資料都是真的。

重點是沒有任何一筆涉及貪瀆
檢察官在起訴書完全是片面臆測
根本沒有證據支撐

檢控柯文哲收賄1710萬!起訴書竟寫:「某時某地+不詳」
民進黨高官脫口認了:「政治辦案」

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鄭銘謙23日備詢時,被王鴻薇問到聯合國針對東南亞詐騙中心的報告,提及4件涉及台灣的案件。鄭銘謙卻說「不知道」,王鴻薇質疑:「是在忙什麼?」鄭銘謙表示「我在忙立法院詢答」,隨後表示打詐是法務部非常重要的政策,他們成果、績效都有呈現出來,被王鴻薇質疑「呈現什麼?法務部好棒棒啊?一問三不知」之後,鄭銘謙竟然脫口說出「北檢忙著政治的那些...」

台灣都已經變詐騙島
許多台灣民眾深受其害
偉大的東廠鷹犬們忙著「政治辦案、政治追殺」
滿腦肖想著升官發財想瘋了
不僅如此
民進黨高官居然在質詢場合認證「鏡檢」
OMG!真的有「鏡檢」
偵查不公開

不能打麻將輸錢記帳嗎?
不知道有多傻的台灣人 才會把目光焦點放在圖利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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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冤國有35%低智失憶並集體罹患重度"失德哥爾摩症候群"的選民,投票率87%
有一群人:這筆帳跟其他幾筆帳寫在一張表格裡面,其他的能證明確有其事,所以這筆一定也是確有其事!它們一定是一樣性質不然怎麼會寫在一起

同一群人:其他帳有人證證明是合法的獻金,最後這筆無法證明的一定是貪污!

對雙標的人來說,對跟錯是很有彈性,就很自助餐

我還在等錢什麼時候被找到

剛剛看到新聞,7000萬交保,接下來風向主題大概要變7000萬哪裡來的的,這麼有錢,一定是貪污!
民眾黨前財務長梁秀菊跟檢方說
柯文哲從未拿現金等政治獻金到民眾黨財務部入庫
usb的金流都是柯文哲自己拿走不是政治獻金
usb金流不是要證明侵占政治獻金
usb這些證明的金流是檢察官要跟法官說usb是柯文哲帳本
柯文哲的侵占政治獻金是木可洗民眾黨的政治獻金
有一筆四百多萬是木可直接匯到柯文哲帳戶
柯文哲說是木可給他可笑的肖像權
這四百多萬陳佩琪拿去買柯文哲兒子名下股票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7日電)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遭起訴。民眾黨財務長梁秀菊證述,柯文哲從未拿現金等政治獻金到民眾黨財務部入庫。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認定柯文哲圖利財團百億、收賄新台幣1710萬元、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與共犯犯罪所得逾9371萬餘元,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起訴,共求刑28年6月。

北檢指出,為證明民眾黨有職務捐、募款責任額,曾傳喚數名黨工作證,包括民眾黨前中央委員張益贍、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前台北市長室主任蔡壁如。張益贍證稱,柯文哲身兼黨主席及市長責任額各150萬元,之後修改擇一捐即可。

檢方偵查時,曾引用新竹市長高虹安(停職中)立委任內涉詐助理費案的前助理李忠庭供述,指民眾黨立委募款責任額50萬元,民國110年為60萬元,他109年12月30日匯款至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的15萬元是幫高虹安代繳。

此外,梁秀菊證述,柯文哲從未拿現金等政治獻金到民眾黨財務部入庫。檢調據此認定柯文哲涉侵占政治獻金,將款項交給綽號「橘子」的秘書許芷瑜的證據之一。
eshu0329
上面都是檢調臆測的,檢察官是要用證據證明柯有罪,不能用猜的。證人的證詞也是要根據事實比對,不是威脅證人講出來就可以,不是喔,不是這樣子的。
依照檢調的尿性

如果都成立有相對應證據跟關係

起訴判刑就好

何必放人保釋?

推測跟無根據的文字

很容易被反向的表面事實證據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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