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堆人在罵新光人壽、說他們卡輝達,我真的覺得很多人根本沒看清楚事情。事實上,新壽從頭到尾都是依法辦事,反而是台北市政府這邊,前後標準不一。
原本輝達跟新壽已經講好了,共同請求北市府同意轉移地上權,但北市府說怕會圖利,硬是卡住不讓輝達跟新壽轉移地上權。
但笑點在這裡:市府一邊說不能專案處理、怕圖利;結果新壽退場後,馬上又改口說要「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這不就是赤裸裸的雙標?
北市府為了要新壽讓出土地,還拿出「合併換約要重新審」的霸王條款想逼退新壽。T17、T18 的地上權合約期限到 2027 年,甚至還可以依法展延兩年。照理說根本沒違約問題,動用霸王條款,其實就是仗著權力不對等在欺負新壽而已。
我也同意政府應該盡力幫助輝達設新總部(應該沒人不同意吧),但犧牲本國企業權利就不對了,要新壽交還土地,應該好一點的條件,而不是用逼的。
我並不是新壽股東,但我看財報,新壽去年被台新金整併後體質真的改善很多。從資本適足率到獲利率都有明顯提升,吳東亮這次願意讓步、不拿補償金,往正面一點想,是幫金融業不動產開發做表率,也是幫到整個台灣科技產業止血。這種格局反而該被肯定。
反觀北市府,嘴上講法治,實際上卻拿政治來當操作。企業依法開發,卻被當政治籌碼在玩。外資輝達看在眼裡,真的會更信任台灣嗎?台北如果一直用這種「誰聲量高就聽誰」的方式處理招商案,再大的外資,遇到台灣這種胡攪蠻纏的地方政府也會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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