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罵詐騙橫行,立委為何不修法判刑重一點?

協助太子集團核心成員關說入境? 林思銘:僅協助詢問流程

記者蘇靖宸/台北報導

台北司法機關偵辦柬埔寨「太子集團」詐騙洗錢案,傳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的核心中國大陸籍幹部劉學鋒、李丞丞曾多次入境台灣,期間疑透過國民黨前立委李德維、現任立委林思銘協助關說入境。對此,林思銘今(7日)表示,本案基於選民服務業務,接到電話請求協助詢問後,就經由辦公室人員透過電話請教詢問行政機關,再將行政機關的電話回覆內容告知申請人,告知申請人相關申請流程應該如何進行,以及需要準備哪些審查資料文件,不會涉入干涉相關審查,因此絕無本辦公室進行關說之事。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107/3063562.htm#ettoday
golihi
這臉打的真響
GreenBoat
立法院加油
趕緊讓鞭刑通過吧
那個姑婆勇不要在那邊機機叫的
藍白如果要做事很簡單
違憲的法都立了
還怕綠營反對嗎?
dallasoriginal
你沒看見徐國勇民進黨一堆都跳出來反對了嗎?
佛貝魯男爵
當初發一萬三讀通過民進黨是什麼嘴臉.還笑人民只會買遙控飛機.現在發一萬還要強姦來說是自己德政.笑死人了.
lkk77 wrote:
藍白如果要做事很簡單
違憲的法都立了
還怕綠營反對嗎?
引言



說得好,普發一萬是違憲,民進黨說的

結果現在又變德政

記得抗議行政院
求刑不等於判刑、羈押不等於定罪、交保不等於無罪 .....

所以 檢察官 偵查事證 要夠明確 .......
起訴法條 也要對應 ......

詐騙案 .... 你辦他洗錢 ........
可是 金流還未抓到具體事證 ......
然後 ??
不是交保 .....
就是沒有然後了 !!!!!!!

詐騙
就不說了 ....
境外詐騙 沒被害人報案 ...........
還有更可怕的是 幫有錢人轉移資產 ......
我被騙了n億 ...... 但是 我國外帳號多了n億 .....


洗錢
洗錢防制法一定要被關嗎?


洗錢判多久? 依洗錢防制法第14條規定,洗錢罪刑期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未遂犯亦罰之。 若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若洗錢罪判刑超過6個月,需入獄服刑。
沒看路邊到處都是違停

結果是甚麼?

不能罰太重甚至可能還不能檢舉
Lightwave18 wrote:說得好,普發一萬是違憲,民進黨說的

結果現在又變德政

因為民進修改預算才變合法的

藍白立委很忙,政治鬥爭胡亂修法,再被大法官打臉違憲
lkk77 wrote:
因為民進修改預算才變合法的
哦,所以民進黨就是不想發嗎?還有你們這些人記得不要去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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