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千萬婦遊波斯菊花海慘摔骨折 福壽山農場遭判國賠362萬元

年收千萬婦遊波斯菊花海慘摔骨折 福壽山農場遭判國賠362萬元
2025-11-20 13:01 聯合報/ 記者
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蕭姓婦人到台中福壽山農場旅遊,在波斯菊花海掉落邊坡骨折,她以現場無警告標誌求償國賠1087萬元;台中地院查,農場種波斯菊供遊客拍照,卻未設置步道管理有欠缺,但蕭本身未注意也應負3成責任,審酌蕭年收千萬不能工作損失、精神撫慰金等,判福壽山國賠362萬元,可上訴。


蕭婦主張,她2023年9月30日和朋友到福壽山旅遊、住宿,隔天10月1日早上9點在園區內製茶廠波斯菊花海區步道遊覽,因當地海拔2100公尺,早晨步道因朝露潮濕,她因而跌落花海邊坡。而步道鋪有稻梗顯是供遊客入內拍照,卻無提醒遊客注意濕滑路面的警告標誌。


蕭表示,她跌倒多處骨折送醫急救,經3次手術至11月22日才出院,依醫療、交通、看護、不能工作損失607萬元、精神撫慰金80萬元,一共向福壽山求償國賠1087萬7411元。


福壽山抗辯稱,當天天氣晴朗,波斯菊花田旁步道是柏油路面,通常行走不會滑倒,是蕭無視標示及遊客入場須知部分步道區域高低落差大,落枝草地容易濕滑,請注意踏穩腳步,遵循步道步行等語,而未走在步道,卻走在田間斜坡才跌倒,認為和農場設置、管理間無關。


台中地院查,福壽山種波斯菊花海供遊客觀賞,本應設置步道供遊客靠近,若認不宜靠近只能遠觀,則應設置隔離、警告標誌,但兩者俱無,且當天同行友人也說,有大量遊客通過該處斜坡,可見並非蕭婦個人冒險行為,而是農場設置管理有欠缺。


中院認為,福壽山雖在步道旁掛有遊客安全須知,但現場是農場特意種植的觀賞植物,遊客當然會想要靠近,一般人也不會意識到,農場設置的景點「竟然是非開放區域」不能靠近,認定農場內波斯菊花海因未設置行走步道,福壽山管理有欠缺,應負國賠責任。


中院查,蕭婦2023年收入1300多萬元、2022年也有近1200萬元,依她休養4個月計算,認定薪資損害為488萬元,另考量受傷痛苦等,精神撫慰金為30萬元適當,連同其他醫藥費用等,一共550萬7238元。


但中院也認為,當天僅有蕭婦1人跌倒,其本身未能注意也應付3成過失責任,再扣除保險後,一共判福壽山應給付蕭婦362萬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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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工作年收千萬?
確定不是詐騙集團
stoak wrote:
但中院也認為,當天僅有蕭婦1人跌倒,其本身未能注意也應付3成過失責任,再扣除保險後,一共判福壽山應給付蕭婦362萬67元。


到景區內住宿旅遊,一行人都沒事,只有她一人走路不小心、不專心跌倒、骨折、受傷,判景區需賠償362萬,這賠償金額之大已超過台灣許多零肇責車禍受傷或死亡一方能獲得的賠償金額還大!

台灣法院真有你的!

台灣屬鬼島,實至名歸,很多事情都超乎想像!

stoak wrote:
什麼工作年收千萬?
確定不是詐騙集團

是啊!
依台灣法院判賠金額邏輯,一年收上億詐團成員,在此情況下,應可獲賠三千萬以上!
mark0826
年收千萬能請到什麼等級的律師?重點在這吧。如果是一般老百姓配義務律師,打國賠大概就是收到5000元紅包慰問,下次請小心。
MICHAELCUB81 wrote:
到景區內住宿旅遊,一行人都沒事,只有她一人走路不小心
對~
大家都沒事
就她有事
好像怪怪的
stoak wrote:
年收千萬婦遊波斯菊花...(恕刪)
應該是他請的律師比較厲害。
追述觀光統計次數的人流
增加拍命樣已經走到盡頭預警系統推播預算

壓壞一堆波斯菊要留意安全
golihi wrote:
有興趣者自己看
太多字了懶得看
還是直接賠錢好了
stoak wrote:
蕭姓婦人到台中福壽山農場旅遊,在波斯菊花海掉落邊坡骨折,她以現場無警告標誌求償國賠1087萬元;台中地院查,農場種波斯菊供遊客拍照,卻未設置步道管理有欠缺,但蕭本身未注意也應負3成責任,審酌蕭年收千萬不能工作損失、精神撫慰金等,判福壽山國賠362萬元,可上訴。
以後要進景點應該會被要求簽免責聲明了...
供遊客拍照能賺幾毛錢?
有人跌倒要賠362萬元,慘...
「中院認為,福壽山雖在步道旁掛有遊客安全須知,但現場是農場特意種植的觀賞植物,遊客當然會想要靠近,一般人也不會意識到,農場設置的景點「竟然是非開放區域」不能靠近,認定農場內波斯菊花海因未設置行走步道,福壽山管理有欠缺,應負國賠責任。」

怪了,既然是非開放區域,為什麼要設置行走步道?
難道你闖空門跌倒要怪屋主嗎?
依照判決書內容,原告的工作是:
保險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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