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僵局?關鍵在藍白強修《憲訴法》才癱瘓憲法法庭💙🤍💙

政院釀憲政僵局?綠委:關鍵在藍白強修《憲訴法》才癱瘓憲法法庭
沈發惠在立法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指出,《憲法》設計初衷即在三權分立與制衡,行政、立法、司法各自擁有牽制與監督權力,這是現代民主憲政的基本架構,也是討論副署權的理論基礎,我國憲法雖號稱五權憲法,但核心仍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互相制衡。

沈發惠說,立法院擁有立法權與對行政權的監督權,包括不信任案與提案權等;行政院則有復議權、被動解散國會權等制衡工具。副署權是否屬於行政權對立法權的制衡手段,是此次爭論核心。沈發惠指出,行政院長過去歷史上已有不副署先例,此非違憲

沈發惠回顧副署權演變歷程指出,《中華民國憲法》本文第37條最初設計行政院長對總統副署,彰顯內閣制精神,但隨著蔣經國時期與後續歷任總統,副署權遭閹割。1994年第三次修憲後,人事任命不再需副署,1997年修憲進一步降低行政院復議門檻,使制衡工具實質弱化。沈發惠強調,歷史脈絡顯示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具有法理依據,並非首次發生

針對本次卓榮泰不副署案,沈發惠指出,行政院認為法律存在違憲疑慮,因此採取不副署方式行使制衡。他說,行政權並非擁有最終違憲審查權,但可以對法律存疑提出異議,最終仍由憲法法庭裁定。歷史上國際案例亦存在行政部門拒簽法律的先例,行政院此舉符合憲政設計,屬合法行為。

沈發惠並指出,當憲法法庭及相關審查機制遭立法院或其他因素阻斷時,行政院仍有其他制衡手段,例如不信任案。若不信任案通過,行政權自然受到限制,保障制度運作不致失衡。他強調,副署權及覆議權在憲法架構中具有重要功能,而卓榮泰此次不副署,乃在合法、制度內行使行政權力,並非違憲或濫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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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沈發惠講解回顧副署權演變歷程
下面這段影片可以看
憲政僵局?關鍵在藍白強修《憲訴法》才癱瘓憲法法庭💙🤍💙
上面有附上時間點



憲政僵局?關鍵在藍白強修《憲訴法》才癱瘓憲法法庭💙🤍💙
還有第二段是覆議的門檻修憲
從三分之二改成二分之一
之後這段在1997年修憲被閹割掉~
原本的制衡機制沒了


最後一個靠山,憲法法庭
被藍白自己癱瘓了
Disturbia wrote:
還有第二段覆議的門檻修憲
從三分之二改成二分之一
之後這段在1997年修憲被閹割掉~
原本的制衡機制沒了


最後一個靠山,憲法法庭
被藍白自己癱瘓了


所以當行政院長和總統狼狽為奸的時候
就會變成李登輝的樣子啊
黑金啊
Disturbia
那你快去罵國民黨~[偷笑][偷笑]
shukae
現在是賴清德+卓榮泰活成李登輝集團的樣子啊~~~ 真是夭壽喔,身為黨的良心,呼籲支持柯建銘取代賴清德!! [打氣]

果真藍白支持者都看不懂
政院釀憲政僵局?綠委:關鍵在藍白強修《憲訴法》才癱瘓憲法法庭
沈發惠在立法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指出,《憲法》設計初衷即在三權分立與制衡,行政、立法、司法各自擁有牽制與監督權力,這是現代民主憲政的基本架構,也是討論副署權的理論基礎,我國憲法雖號稱五權憲法,但核心仍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互相制衡。

沈發惠說,立法院擁有立法權與對行政權的監督權,包括不信任案與提案權等;行政院則有復議權、被動解散國會權等制衡工具。副署權是否屬於行政權對立法權的制衡手段,是此次爭論核心。沈發惠指出,行政院長過去歷史上已有不副署先例,此非違憲

沈發惠回顧副署權演變歷程指出,《中華民國憲法》本文第37條最初設計行政院長對總統副署,彰顯內閣制精神,但隨著蔣經國時期與後續歷任總統,副署權遭閹割。1994年第三次修憲後,人事任命不再需副署,1997年修憲進一步降低行政院復議門檻,使制衡工具實質弱化。沈發惠強調,歷史脈絡顯示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具有法理依據,並非首次發生

針對本次卓榮泰不副署案,沈發惠指出,行政院認為法律存在違憲疑慮,因此採取不副署方式行使制衡。他說,行政權並非擁有最終違憲審查權,但可以對法律存疑提出異議,最終仍由憲法法庭裁定。歷史上國際案例亦存在行政部門拒簽法律的先例,行政院此舉符合憲政設計,屬合法行為。

沈發惠並指出,當憲法法庭及相關審查機制遭立法院或其他因素阻斷時,行政院仍有其他制衡手段,例如不信任案。若不信任案通過,行政權自然受到限制,保障制度運作不致失衡。他強調,副署權及覆議權在憲法架構中具有重要功能,而卓榮泰此次不副署,乃在合法、制度內行使行政權力,並非違憲或濫權行為。
今天憲法法庭才5個人開會,連舊制的門檻都達不到。
fuzzy37
笑死人了,什麼時候大法官可以制定法令?還是你們台共國憲法有這條?
dgame
大法官可以制定法律?你把立法權給了司法?無知不要那麼明顯吧
去看憲法37條資料及增修明細 所謂的不附屬 是針對總統公布人員任免與解散立院之命令而非針對立院通過法律 所以新立法文依憲法37條規定是要附屬 不附屬就是打臉總統的公佈 看你們那些説有前例是合法 騙那些不清楚條文的人 十足就跟詐團一個樣 可惡至極
這些憲法大法官,感覺就是知法玩法的最佳寫照..
是否也注意到,為何前幾任總統即將退位,都會推薦自己人上位,為的是什麼,大家都明白。
台灣司法已經成為權貴之下的玩物罷了..
清風亮節的風範,堅守中立,早已蕩然無存...
katokikyo wrote:
今天憲法法庭才5個人開會,連舊制的門檻都達不到。

所以啊~為啥有人說大法官都是綠的?
根本在打臉自己
有三個擺爛罷工呢!!
katokikyo
那三個是要臉的綠啊,不像某些人[笑到噴淚]
ddsdds
這麼丟臉的事~還有五位敢幹~真了不起
kevinhuang1911 wrote:
去看憲法37條資料及增修明細 所謂的不附屬 是針對總統公布人員任免與解散立院之命令而非針對立院通過法律 所以新立法文依憲法37條規定是要附屬 不附屬就是打臉總統的公佈 看你們那些説有前例是合法 騙那些不清楚條文的人 十足就跟詐團一個樣 可惡至極

打臉總統不好嗎??
藍白應該要力挺啊!!
kevinhuang1911
所以人是要做到是多賤 願意讓自己人打臉自己還高興叫好?[幫不了你]
kevinhuang1911 wrote:
所以人是要做到是多賤 願意讓自己人打臉自己還高興叫好?

怎麼,幫你打臉綠的不好嗎?
難不成只有你可以打臉綠的??
有沒有這麼雙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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