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無照又酒駕 撞死婦人遭判3年6個月
新北三重,一名無照男子載女生去忠孝碼頭喝酒,竟然酒後騎車,撞傷走在路上的婦人。而這名婦人送醫搶救,兩個月後還是不治身亡。一審法官認定無照男子構成酒駕致死罪,判他3年6個月。
婦人走在馬路上,眼前一台機車雙載卻直直衝過來,婦人被撞後,一路滾了好幾圈。而機車上的兩人也都倒地,安全帽滾落五公尺外,除此之外,路邊一整排臨停車,也被撞得東倒西歪,現場一片狼藉,還有散落的啤酒瓶。
事發在新北三重區大同南路上,警方到場卻發現,19歲肇事張姓騎士,不僅酒駕上路,還根本沒有駕照。遭撞的69歲唐姓婦人,身受重傷,右小腿有開放性傷口合併皮膚缺損,左脛腓骨遠端開放性骨折,緊急送醫治療,但兩個月後還是不治身亡。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開庭審理,認定肇事的張姓騎士構成酒駕致死罪,更痛批他飲酒後,無視他人生命安全,而且還有多次無照違規紀錄,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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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酒駕, 撞死人重判3年6個月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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