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無照又酒駕 撞死婦人遭判3年6個月

19歲男無照又酒駕 撞死婦人遭判3年6個月
新北三重,一名無照男子載女生去忠孝碼頭喝酒,竟然酒後騎車,撞傷走在路上的婦人。而這名婦人送醫搶救,兩個月後還是不治身亡。一審法官認定無照男子構成酒駕致死罪,判他3年6個月。
婦人走在馬路上,眼前一台機車雙載卻直直衝過來,婦人被撞後,一路滾了好幾圈。而機車上的兩人也都倒地,安全帽滾落五公尺外,除此之外,路邊一整排臨停車,也被撞得東倒西歪,現場一片狼藉,還有散落的啤酒瓶。
事發在新北三重區大同南路上,警方到場卻發現,19歲肇事張姓騎士,不僅酒駕上路,還根本沒有駕照。遭撞的69歲唐姓婦人,身受重傷,右小腿有開放性傷口合併皮膚缺損,左脛腓骨遠端開放性骨折,緊急送醫治療,但兩個月後還是不治身亡。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開庭審理,認定肇事的張姓騎士構成酒駕致死罪,更痛批他飲酒後,無視他人生命安全,而且還有多次無照違規紀錄,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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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酒駕, 撞死人重判3年6個月
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法定刑為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jeckmin wrote:
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法定刑為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還是沒有和解的情況下,
有和解再減半,
假釋再減半,最低一年多出獄???
祕雕
一審常常都故意重判給被害方看爽的,猜想二審就減輕了,等著看看,如果新聞有追蹤後續的話(當然一定沒有[sorry])
wugoson
[笑]
沒事.
一般版 繳了錢繼續喝,喝完後再犯事,犯完事後再繳錢,堪稱一個完美的閉環!
加強版 出來後繼續喝,喝完後再犯事,犯完事後再進去,堪稱一個完美的閉環!

等老天收了.
酒駕致死才判3年6個月….
這種法律真是笑話….
這則新聞
怎麼沒找出支持哪個政黨的

強烈建議毒駕酒駕加重刑責!!!!

katokikyo wrote:
19歲男無照又酒駕 ...(恕刪)

油門一響
撞人免死
katokikyo wrote:
無照+酒駕, 撞死人重判3年6個月

蒸蚌!

政府就是對人民這麼好
當然死了…..
就不算是他的人民了
chobitset
民進黨的大法官很滿意判決~黨會讓你升官[笑到噴淚]
才三年六個月呀。

這在美國是謀殺罪,

經常美國會怎麼樣,美國會怎麼做的青烏、綠蛤蟆,這時候都不說話了。

這該關一輩子,並強制永久勞動賺取工資賠償死者家屬一輩子。
法律真的要修成酒駕肇事都要以蓄意傷人,蓄意殺人加重刑責究辦
wugo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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