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首宗釋憲案宣判 憲法法庭:辯護人得為被告聲請撤銷或變更羈押處分

再做出違憲判決 憲法法庭︰續扣除三名拒評議大法官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更新時間2026年1月2日 週五 下午4:01

憲法法庭今天 (2日)做出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刑事訴訟法》關於聲請撤銷或變更審判長、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關於羈押之處分,被告之辯護人除與被告明示意思相反外,得為被告之利益而聲請法院撤銷或變更。另外,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19號刑事裁定牴觸憲法,應予廢棄,並發回屏東地方法院。

判決表示,本件因有三名大法官拒絕參與評議,若將三人計入現有總額,憲法法庭即無法就本件作成判決,既影響大法官行使憲法所賦予的憲法解釋權,亦妨礙聲請人受憲法保障的訴訟權,殊非憲法所許。所以依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意旨,將持續拒絕參與本件評議的三名大法官,由現有總額中扣除。

《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1項規定,對於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或檢察官所為羈押等處分有不服者,受處分人得聲請所屬法院撤銷或變更之。處分已執行終結,受處分人亦得聲請,法院不得以已執行終結而無實益為由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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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是怎樣
憲法法庭最大
以後只要不同意的大法官就扣除
不納入人數計算
最後不管幾個人都可以達成憲法法庭的決議

這簡直是無上的權利啊
森sevenseven wrote:
再做出違憲判決 憲法...(恕刪)


五大神官果然不會讓人失望~
中褲褲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期待不依法行政的大法官司法法辦。
選舉
領薪不做事三條賤狗MinamiHinata就畜啊這樣不如就退休
森sevenseven wrote:
再做出違憲判決 憲法法庭︰續扣除三名拒評議大法官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更新時間2026年1月2日 週五 下午4:01

憲法法庭今天 (2日)做出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刑事訴訟法》關於聲請撤銷或變更審判長、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關於羈押之處分,被告之辯護人除與被告明示意思相反外,得為被告之利益而聲請法院撤銷或變更。另外,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19號刑事裁定牴觸憲法,應予廢棄,並發回屏東地方法院。


噗疵

綠色大神官

台灣人能嘴什麼

東廠五公公又發功囉

繼續秀下限 讓台灣司法繼續沉論 看看能不能直通地獄
小吃店
茶行
裝潢店
隨便玩
已經很誇張了

然後一大堆酬庸
德不配位
非專業任專業要職
已經讓大家看傻眼了


連代表崇高地位的大法官都這樣玩
台灣還有什麼規範可以遵循的
3個領薪水不做事
5個現在要做8個人的工作
辛苦了
JOB HO
以後大法官不需要18個人了,只要5個人就夠了,13個人的薪水都不用付了。多好啊
森sevenseven wrote:
再做出違憲判決 憲法...(恕刪)


我覺得簡單一點以後大法官一個人就好 且總統指派 這樣比較好處理阿~
選舉
至少有2個啦。司法院正副院長兼任的大法官不受此任期保障,可連任
b700543
不考慮一步到位嗎? 那位置其實擺個西瓜,還是放隻土狗都行!
森sevenseven wrote:
再做出違憲判...(恕刪)
照此邏輯所以一個人就可以了啊!
幹嘛要5個人!
全台灣人民也可以比照辦理。
台灣就是這樣幹了。
大法官教的
以後會議不參加者一律排除
從今天起,所有任何的會議 , 無論同意或者反對 ,
絕對沒有出席率低於 100%的

學校絕對所有學生老師 出席率每天通通 100%
軍中士官兵應到 實到數 永遠一樣 全員到齊
所有各式各樣的選舉 或者 公投 投票率一定都是 100%
以後一個人也可以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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