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血案兇手是誰?監察院報告揪「情治單位」5大假訊息控制媒體栽贓

早在2023年時,監察院就釋出相關案件的總結報告,明確點出,

當時的情治單位(主要是由國安局、警總等組成的「三○七指導會報」)透過控制媒體,有系統地釋放假訊息,企圖將辦案方向導向「黨外內鬥」,以排除情治人員涉案的可能性。

報告指出,當時的情治單位,透過媒體營造林義雄在獄中與當局「非常合作」的假象。
例如,《聯合報》社論曾暗示,因為林義雄應訊時極為配合,導致「陰謀分子」為了報復或警告其他異議人士而下毒手。

但監察院指出,事實上,林義雄在偵訊期間不但未與當局合作,反而因不配合而遭受殘酷的刑求。
情治單位虛構此理由,是為了將偵辦主軸導向「陰謀分子內部報復」。

另外,情治單位也釋放「長女認識兇手」的假訊息,
在案發次日,《中國時報》等媒體報導受重傷的長女林奐均在送醫前曾說兇手是「以前常到家裡來的叔叔」。

監察院該份報告指出,根據刑事局的戒護紀錄與警詢筆錄,林奐均明確表示「不認識」兇手。
報告指出,這類虛構訊息是為了影射兇手就在黨外人士之中,並暗示家屬不配合偵查以隱匿兇手身分。

同時,情治單位也影射特定黨外人士。

監察院報告顯示,當時國民黨掌控的媒體《中華日報》在報導兇手特徵時,描述其身高、體型及曾任林義雄競選幹部的背景,明顯是在影射當時的黨外人士游錫堃。
這導致游錫堃隨後被調查局約談多達20幾次,直到證實他當天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為止。

此外,情治單位也刻意誤導至林義雄的美籍友人「家博」,媒體大幅報導鄰居目擊「大鬍子」外國人在案發時於林宅門口徘徊,將矛頭指向家博(Bruce Jacobs)。

然而監察院表示,事實真相是情治單位當時早已透過「彩虹專案」全程監聽林宅。
監聽紀錄證實家博在11時55分左右是從國際學舍打電話到林宅與雙胞胎聊天,在時間上足以證明他不可能在現場行兇。
然而,情治系統卻隱匿此關鍵證據,讓媒體繼續炒作其涉嫌,誤導大眾認為「國際陰謀分子」策劃了血案。

最後,情治單位也營造「人人可誅」的輿論氛圍,報告指出,情治單位要求媒體導正輿論,營造出「叛亂分子(黨外人士)人人得而誅之」的社會氛圍。

田秋堇女士回憶,當時連負責辦案的警察都冷諷受害者家屬「為什麼有人要殺你們,你們自己要反省!」,顯示媒體洗腦與假訊息成功轉移了社會對國家暴力的關注。
你們民進黨這幾年 每年一部爛戲 ..哪部不是竄改?
nt24759 wrote:
早在2023...(恕刪)
兇手美國應該知道,所以民進黨怕的要命,只好拼命舔,怕被抖出,被一刀斃命.
budinx
1980沒有民進黨,但是當時的相關人物後來大都是民進黨員
Disturbia
所以呢?關民進黨啥事情?你在A公司做的事情當你換公司後,變成B公司要幫你賠嗎?拿出證據好嗎~KP是在哭三小
nt24759 wrote:
早在2023年時,監...(恕刪)


監察院?

那個公器私用 還沒事只要道歉的單位嗎?

這在古代屬於御史吧?

應該公正 清白 廉潔 的

有達到哪一樣啊?

官員接受廠商性招待都沒事的監察院?

跟 5>6 的大法官有何差異?
把檔案資料全數解密、公開,就可以釐清事實了.....
Disturbia
兩隻崩潰虹蛆在取暖嗎?加油喔!!
lovejerry999
又回來啦?不甘寂寞?[笑][笑][笑]
nt24759 wrote:
早在2023年時,監...(恕刪)


可是你隊友說證據被消滅了耶

你又說監察院報告揪「情治單位」5大假訊息控制媒體栽贓

那到底是誰說了算啊?

你們能先喬好嗎


.

我一直以為兇手是 當時媒體所說的已逃離境的「家博」「大鬍子」,原來這新聞也是假的。
hidear1024
nt24759那就公布真相啊,只會扯形象不敢談真相,不就自證有鬼了[冷笑]
tnkk01
執政了九年,辦事跟在野沒兩樣,看來還是回歸專業萬年在野吧![這我不行]
nt24759 wrote:
.我一直以為...(恕刪)
風向改變了,

妳沒接到通知嗎?
nt24759 wrote:
.我一直以為兇手是 ...(恕刪)


來源處-維基百科

有關家博
警總司令汪敬煦說法(12年後的訪談紀錄):『依我判斷這件血案可能在美國策動;由哪個單位策動,我沒有這方面的證據。他們是希望在二二八當天中午十二點製造一個事件,在美國、日本,甚至台灣都接到同樣的通知……(汪敬煦推測)他們為了選擇對象,由被稱為「大鬍子」的美籍澳洲大學政治學教授家博先到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家偵查……調查這三個家庭的人數和進出情況……家博調查的結果,發現林義雄家最容易下手[3]:158。案發後林義雄的妹妹接受詢問時,稱家博曾在案發前的聖誕節前後到林義雄家串門子,非常詳細問她家裡的情形,媽媽和小孩何時出去?何時回來?[3]:160案發當日十二點十分左右,林宅對面商店老闆曾看到有個男人出來開門讓家博進去,(家博)幾分鐘後才離開,但那名男子則始終沒有出來[3]:159。我們傳訊家博時,由於有人目擊他在案發當時曾在現場出現過,但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他涉案,因此他說我們無權拘留他。新聞界的壓力也相當大,甚至把家博扣留都認為不對。在偵訊期間,家博曾說漏了一句話。先是,我們對他說,希望破案時,你能回來替我們見證。他馬上就反應說:「你們破不了案」。意思即是刺客老早離開臺灣了。』[3]:160
《2009年7月高檢署重啟調查報告》說法:美籍人士家博於案發前數日曾幾度至林宅拜訪,且經林義雄鄰居指認其於案發當日中午二度至林宅按門鈴,一個目擊者並表示家博第二次至林宅按門鈴時,林宅內有人開門讓其進入。是家博為專案小組最先鎖定之涉嫌對象,然家博否認於案發當日中午有到林宅按門鈴,且警方搜索其住處,並未發現其涉案事證,偵訊過程亦無進展,家博嗣於同年5月間離臺。[6]:8
家博受訪時說:《聯合報》說可能有一個有鬍子的外國人(涉案),因為我朋友很擔心,因為我有鬍子,(報導又說)這個有鬍子的外國人可能有念到博士,我就想那一定是指我,所以我就跟刑事警察局聯絡,我說中午我有跟雙胞胎講話,你們還沒有跟我聯絡,我有這些資料,如果你要的話我願意過來。但是經過24小時的訊問內容,問了很多笨笨的問題,大概那時候是希望看起來有外國人跟這個案子有關係。唯一對我,也不是暴力,但是不必睡覺。他們訊問的方式是每個小時換人,因為我非常累,問同樣的無聊問題。
結果:家博身上查不到線索,加上國際特赦組織關切,專案小組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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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參......
lovejerry999 wrote:
來源處-維基百科有關...(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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