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B wrote:我覺得超級誇張的啦,美國含加拿大30座大聯盟主場球場僅剩1座巨蛋在 St. Petersburg, Florida !怎麼辦? 一查才發現,好多國際大城市都沒有巨蛋耶! 美加近二十多年來幾乎都不蓋巨蛋棒球場, 但Blue Jays的主埸Roger Centre也是巨蛋啊.
seven9999 wrote:大巨蛋原設計者劉培...(恕刪) 大巨蛋原設計者劉培森和竹中工務所跟遠雄撕破臉後退出,設計廠商更換為Populous(原HOK),後來的設計跟劉培森及竹中工務所沒有任何關係。至於為什麼會允許更換設計廠商?Populous是什麼公司?麻煩去google一下。大巨蛋商場的樓地板面積有超過法規限制及合約規範嗎?有的話超出的部分屬於違建,可強制拆除,台北市政府為什麼不敢勒令遠雄拆除違法的部分建築,還要合意解約賠償?想想看,附近除了京華城外,東區的百貨公司商場旅館一堆,大巨蛋百貨商場旅館要經營沒那麼容易,那麼好賺,台北市政府錢那麼多,為什麼不自己蓋自己營運?
我是建築本行,原本打了一堆要回覆但是不小心按掉沒存到,後來想想沒發出去也好,總歸一句: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自己是否內外行大家都清楚,不要隨便看幾篇新聞,google就長篇大論,有時真的覺得可笑但是太多人有錯誤觀念還一起起哄,我真怕我把我的專業賠下去了,好吧說說總結,台灣最大的公安是違建,大家都很愛二期,所以巨蛋公安有沒有問題? 我只能說遠雄不可能砸自己腳,人家是多大的建商啊,然後要養多少工人,那停工是叫人家放無薪假?停工一定是政府要賠錢的,最後告訴你們一個觀念,一個大型建案到完工一定㑹不停的修改設計,因為不管你畫的如何準確,現場就是會有更多的問題,國外也是這樣,所以設計不符這是什麼鬼邏輯啊,不是在幫遠雄講話,是告訴你們事實,整起事件我解讀就是業主(政府)跟建商喬不隴設計方向,然後新聞在旁邊煽風點火斷章取義,最後爛攤子全民一起遭殃,你說這到底誰錯? 我還真的真的不知道誰沒錯,反正大家都吃虧,結果還是發了一堆文,唉
TAUTU wrote:我是建築本行,原本...(恕刪) 整起事件我的解讀就是業主(台北市政府)跟建商要不到權利金,所以自訂公安標準想逼迫建商就範,哪知建商這麼強硬,搞到業主進退失據,為了面子問題只能繼續拖延......當初是民眾要求政府蓋大巨蛋,努力了二十年,好不容易興建,結果為了一個人的私心毀了,難道現在台灣人不想也不配有大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