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第118條
意圖侮辱外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外國之國旗、國章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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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的情況下
被韓國大幅度報導的國旗污辱事件
請問韓人有可能認真起來?對這位球迷提告之類的嗎?
特別在台韓人其實也不少 舉凡商業人士或留學生等等..
想當然也應該不少韓人是球迷
如果韓國人真的認真起來
反將一軍
好像對這位球迷反而情況非常不利
(因為這位球迷不管臉或是拿的污辱韓國國旗 全被媒體拍得一清二楚 太過明顯)
假如這位球迷被告的話 是會留下案底的
請問就法律的角度而言
這種外國人提告污辱國旗的案件 真的有可能成立嗎?
希望有比較懂法律層面的大大可以解析一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