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地點:薛長興大門

在大門跟朋友們聊天~
與等朋友們結完帳~

我是最後走的~
走時不知道為啥~
我放在地上的戰利品旁邊多了一包?
也沒有其它人在~
我以為是哪個朋友沒帶走~
就順手拿走了~

fb 上 op 文了
結果沒有朋友跟我來認領....

以防有人亂認領~
請說一下 您大概掉了哪些什麼東西?
文章關鍵字
永遠的新人 wrote:
撿到地點:薛長興大門

在大門跟朋友們

這樣有點難找到失主 不如還是趕緊送到警局吧
有聽過好像有人也像版主這樣等失主認領結果被告侵佔

永遠的新人 wrote:
撿到地點:薛長興大門...(恕刪)



本篇已標註

「我是最後走的~
走時不知道為啥~
我放在地上的戰利品旁邊多了一包?
也沒有其它人在~
我以為是哪個朋友沒帶走~
『就順手拿走了~』」

您已涉刑法嫌侵占罪囉!

你知道不是你的,你為什麼要拿?

地點就在薛長興門口

你可以拿給薛長興公司的人員。

自以為上 01 OR FB 來PO個文就能免責?

笑死人了!

每個玩潛水、衝浪的人都上01或FB?



不過話說回來....當天一開始真的像暴動一樣!

超恐怖的

mc52a9x6 wrote:
自以為上 01 OR FB 來PO個文就能免責?


PO上FB朋友都會按讚

我不想辯解什麼~
但我帶走是有前因的~

如果我要凹走 我為啥要還要op 到 mobile01 來找人

不過前面的網友說的對~

直接送到派出所最簡單~

晚上我會將東西 寄到 五結派出所~

如果是我檢到你東西的朋友~
很抱歉我拿走了~
請到 五結派出所認領~

mc52a9x6 wrote:
自以為上 01 OR FB 來PO個文就能免責?...(恕刪)


不用幫人戴帽子

別讓01難得和平的版面淪陷嘴砲地獄...
照片裡絕對是錯誤示範!! 命是檢回來的!!
我只是陳述事實~

沒有要扣任何人帽子

警衛室就在旁邊

拿給警衛不是更方便?

更有公信力!

何必還大費周章把它搬回家?如果真有人來認領,是不是還要雙方約時間見面歸還東西?

何必多此一舉?
樓主說了, 他以為是朋友忘了帶走才順手幫忙拿回家, 但問過後發現不是這樣, 才上網來找失主
主觀上並沒有侵占意圖, 出發點也是善意, 實在不須作太多無謂聯想
抱歉~引發爭議了~

我原本想說可以寄到 二結派出所

但警察先生 是說本人要到現場~

但我不住在哪附近~

他請我送到就近的派出所~

如果是遺失的朋友~

我希望能把東西送還給你~
加上我的抱歉~
陳述事實就不必加上這一段了:

"自以為上 01 OR FB 來PO個文就能免責? 笑死人了!"

就事論事, 不必加入其他無謂臆測傷人的話語
如果我在本文後面加上一句: "是不是你沒撿到, 所以眼紅? 自以為正義?"
不也聽起來很刺耳, 令人不舒服?

潛水同好, 都有機會認識見面, 跟其他躲在電腦後面的阿宅版面不同
相信樓主也不是有意偷拿的, 凡事還是以和為貴...
照片裡絕對是錯誤示範!! 命是檢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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