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提出離職申請的員工算不算是在職員工?

同事在過年前提離職單
照流程走是預定過年後才會完成,主管也都還沒簽完名
結果今年的年終就沒他一份了

法沒規定年終獎金該如何發,但上頭這樣做合法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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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ios.huang wrote:
同事在過年前提離職單...(恕刪)

年終獎金不算在法定薪資裡
所以當然是看老闆心情!
只能說太衝動了,都已經知道要過年後程序才會走完,怎麼會年前提離職??
如果貴工司的年終不包含在保障年薪內(譬如保障年薪14個月),那發不發獎金是看老闆臉色。


ladios.huang wrote:
同事在過年前提離職單...(恕刪)
是在職員工

但...年終獎金,不是勞基法保障管轄範圍

ladios.huang wrote:
同事在過年前提離職單...(恕刪)


二月初口頭提離職,二十天前告知公司,給公司足夠的時間找人交接

結果是,過年前提離職,視同放棄年終獎金

嗯!!只好2/26號再拿職單啦

只能說你那位同事不是新鮮人沒經驗就是眼睛很白
同意樓上說的,年終獎金不是勞基法保障範圍,怪不得別人
如果當初簽的工作契約中有明訂基本多少年終獎金的話
那這樣的情況下,公司可以不給嗎?

年終是一整年老闆對於員工辛勞而"加送"的獎金~

有是賺到沒有可能老闆對你沒太多認同感吧~

但年前談離職而不給年終但其他人有~

老闆不怕以後這段故事被傳下去嗎?

ladios.huang wrote:
如果當初簽的工作契約中有明訂基本多少年終獎金的話
那這樣的情況下,公司可以不給嗎?


算是薪資
話說領完錢就不是員工了,這種人有什麼好獎勵的?

如果沒簽約,不給才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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