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乘伍 wrote:於公司根本不承認特休 更不可能轉成薪資發放 如果例假八天只休六天(二天算特休),另兩天未休的例假應該算加班費吧?建議蒐證。班表,薪資單,公司規則(網站?員工手冊?)。。。。另好奇一問,樓主每天上班幾小時?每個月工作時數?因為樓主提到 上班時間長 ...如果是輪二班的保全,直逼工時上限。
fushun123 wrote:疑,我一直以為特休就是勞工想放就能放,只要提前安排告知。認知錯了這麼多年哦。 多數的公司在多數的情形下, 的確是想放就能放. 因為不會影響到公司的運作.但是如果大家都要同一天放 (連假的前後? 或放幾天就能連假的情形), 那是不是表示那一天就公司直接不上班就好?這種情形, 通常是協調之後, 有些人能放, 有些人不能放. 這樣子, 對那幾天不能放假的人來說, 特休還是想放就能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