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超商員工自動離職在PTT的討論


yenyutarn wrote:
今天這個新聞在PTT...(恕刪)


不做最大
那個官員說的叫他自己兒子女兒去做12天的工
看他心不心疼?
搞到第11頁還是一堆鍵盤手自以為是
7-11這樣給假並不違法
北市勞工局長這樣解釋也不違法
問到勞動部也是一樣也是相同解釋
懶得再來駁,反正這裏服務業的網民很多
不滿意你去提告看看~老實說我很想看戲
最後提醒一下現在是加盟店的年代
看似7-11店員但並不在"統一超商"這間公司管轄之下
公會,勞資會議在一間加盟店的人數是不足適用的
一堆22k的鍵盤手,

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照勞基法如未在法定天數預告離職,

造成公司的一切損失,例如被偷,找人時間不足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公司也可以照勞基法告那位員工並請求賠償

關於統一在法律層面的「防火牆」
統一送貨的物流士要「自己買貨車」來送貨
跟血汗加盟有異曲同工之妙

所以這件事未來會定調
只加盟主和該員工的私人溝通問題
至於臥底另當別論
所以,以後小七店員一類的工作想把自己的輪休刻意排在一起造成連假就很難了,如果沒有特休,一個月輪休也就四天,搞個連假式的輪休就得多個無薪假,不然的話,不是老闆用休假加薪的方式排員工上班,就是不讓員工連休了...........
我不認為他是勇者,因為值班表會先排好,不接受直接跟店長反應,而勇於不接受他覺得不合理的條件才是勇者,

而不是工作中貼公告自行曠職讓員警幫他站台,叫作勇者,這是不負責且炒作利用媒體曝光

打知名度,日後我能斷言他絕對會從政,非從事社會運動,爭取勞工權力,

不信讓我們大家繼續看下去!!!

恆星恆心 wrote:
有多少人遇到職場霸...(恕刪)
寂寞單身女王你還真敢說!!不過我不會原諒你的,你欠支持你的朋友一個道歉
連上八天~結果還有人說作為員工要負責....
你覺得你被操死~老闆會對你負責嗎???

省省吧~自己人生自己顧~自己身體自己操....
沒必要讓給別人作賤自己!!!
另外我覺得他有負責啦~至少他知道他不爽做了~知會警方來維護商店的商品
真不負責是把店丟了就跑...等警方通知老闆來處哩!!!!
爛...有夠爛...

一整個就是想要紅...

中國國家勞工黨??? 黨主席 ???

什麼鬼跟什麼鬼!!!

不是有鬼,是本來就是鬼......


中國國家勞工黨....在台灣想紅...

怎不去中國幫血汗工廠童工發聲...這樣或許真能紅...


正常排班表時...本來就是要協調...

不提出問題、不協調...直接烙跑

這叫做給主管或老闆 "衝康"...

正常人這樣做叫做不負責任...

勞資雙方是合作關係而不是賽局,只想著贏的一方最後只會輸的一無所有.這位員工有許多選擇,但做了一件傷害彼此的抉擇.

法令只是最低保障,台灣真的輸了,因為我們窮到只剩下法令.失去了人與人之間良好的互動,這個國家怎麼可能強呢?勞工怨資方太苛刻,資方怨政府管制太嚴,政府怨大陸打壓太過,整個國家都是負能量的聚合,哪有活路呢?

怨資方太苛,應自行創業,成就心中真正的好老闆.怨政府無能,應該從政去改變國家.

大家都躲在這評論時事,現實中依然故我而無所改變,台灣是不會改變的.民主的價值之一便是彼此包容與攜手共進,透過合作取代彼此的鬥爭,經由了解達成共識.

社會事件應該讓當事人雙方能夠開誠佈公的談談,比起我們在這製造更多的矛盾與衝突來得更具有價值與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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