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eiorganic wrote:
如果你一定要混在一...(恕刪)
那公保用本俸計算保費, 不是如退撫用本俸X2計算, 您是否也要重新計算進去?
勞退現在是分24年提領, 不是20年, 所以勞工每月退休所得這部份要再減少20%
由您的那一套政府延遲給付的推論
勞工的雇主負擔是直接從勞工的人事支出中先扣除, 這筆金額本來是給勞工的薪資, 但先行扣除繳給政府退休基金。
合理推論, 雇主負擔, 應從政府向企業收取的稅金中, 幫雇主繳交至勞工退休基金, 而不是讓雇主從勞工的人事支出中預先扣除繳交, 侵蝕勞工實質薪資。
所以勞保現行的20%+70%, 其實原本都是勞工薪資? 雇主實際只支付10%(政府由企業的稅收中拿出繳交10%保費)。
勞退的強制6%, 亦同。
這也是為什麼我一直都用總繳進退休基金金額計算, 而不用自提或雇主負擔比例來計算, 因為會嚴重失真。
其實您只要解釋, 相同月薪(本俸+加給, 底薪+加給), 二造每月會繳相同的總金額進退休基金, 在相同的年資下, 為什麼不能享有相同的退休待遇即可。
另外現在是討論年金改革, 不要因為發現原來自己占了大便宜後, 就要人家加入既得利益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