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年金改革,何不訂定一個給付上限(如勞保薪資投保上限)呢?
現在年金改革很多人都是針對那些領很多的人產生所謂的相對剝奪感
比如說有些人退休後可以領個10幾萬
一般勞工退休後卻只能領個幾千或一兩萬
問題應該就是出現在這邊吧
如果年金可以設定上限
比如說,和政府有關的年金給付加總起來,最高只能領45,800元(這個應該是勞保投保薪資上限)
當然也不必然是這個數字,但是數字是可以精算的
原本可以領超過這個數字的
很顯然他的生活水平就遠高於一般國民了
那少領一些就當作是高收入比需要有高稅賦吧
另外年金的部分
政府必須能夠統計出一般國民可以領到年金的總歸戶
包含勞保、公保、農保....等等等,外加一些其他給付
就像國稅局有辦法算出我們一般人民的收入一般
年金負責單位也應該有辦法算出每個國民的可以領到的年金,超過部分就不給付
以上是個人淺見
也請大家多多分享自己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