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表是每天隨機排班,還是就職後排班到當月份?
想推責任就先搞清楚你指控的方向是否合理,
若是隨機排班,你指責是有根據的,若是就職當班後,店長按人力資源分配,遵守勞基法準則,
將當月份的值班人員排好,該店員不覺得異常,亦不提出反對意見,耐心等待做滿七天後,在第八天蓄意發難,
曠職時自行宣布資方違法並且呼叫警力幫他站班,
這是資方問題還是這本來就是操作媒體宣傳他們勞動黨理念??

可以請你告知大家那一種是惡意破壞勞資雙方的契約??

當日當班店家缺少人力的營業損失,是誰負擔?

警方當日派出警力幫忙曠職人員看店,公共資源浪費,是誰承當?


這樣能夠理解分辨是慣老闆或是小屁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