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個勞工 我反對高溫假會在高溫底下工作的有兩種狀況1. 在戶外工作 無遮蔽物2. 在高溫室內工作 機台溫度需求不能降溫戶外工作幾乎都是日薪工吧 不做事家人要吃甚麼?應該立法去改善戶外工作的休息間隔 確保勞工得到充分飲水與休息而不是去搞個奇怪的假 搞小確幸室內顧機台的人員 除非不想吃這行飯了 不然都是高溫給個高溫加給 或者危險加給還差不多不過照資方的嘴臉 應該是從薪水裡面扣一千,再給你八百的加給
個人覺得問題不在高溫應不應該放假,最重要的還是「職場安全」,尤其是戶外勞動的勞工,忍受風吹日曬雨淋,他們是不是有得到公平、舒適的工作環境?例如:現在高溫環境,是不是有規範在戶外勞動的勞工應該每一小時或半小時讓勞工有個陰涼的地方休息10~15分鐘?有沒有提供足夠的補給品?例如:水、鹽巴、頭巾(毛巾)、運動長效型防曬乳、風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