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DRA -666- wrote:1.周休2日改成隔周...(恕刪) 1:沒意見2:不吃外食.自帶便當的呢?建議改"刷卡制"吧.使用者付費!3:全勤2000合理.但我們公司一次只扣半數.5職等以上.全勤費不扣.4:遲到45分沒全勤.那請假就好摟??遲到5分?10分?15分的標準這樣定.當月遲到一次.整個月擺爛嗎?
HYDRA -666- wrote:請問改成這樣 各位覺得是好是壞?? 1.變動比較大,假如是責任制,禮拜六等於多上一天班。2.員工餐廳好吃的話,其實比自己外出吃好。3,4條只要正常出缺勤沒差。不過小老闆接手,最好看清方向球,不過以這些改革制度來說~我猜測,你小老闆應該是比較好大喜功型,應該旁邊一推阿諛奉承之輩~你自己要多小心~
勞基法有規定隔週休的制度,星期六是上半天的班,要上整天多出來的是要算加班費,這點應該要問清楚~而遲到扣薪水的部分,我記得是可以扣,但是要按照公司一個月付你多少錢,換算成1分鐘多少錢,依照相等的比例去扣~不過我們公司隔週休一樣是上整天沒有額外的加班費,遲到1分鐘扣20元(不過是看老板心情決定,太誇張的累犯才會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