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川 wrote:
五人以下勞健保並沒有強制規定阿
小小店面不超過三個人的店面~有需要發年終嗎....
..(恕刪)
雖然法令規定五人以下可不辦勞保(健保要辦),
但應徵者一聽沒勞保,根本就不想來了。
另外,年終好像是不成文的潛規則,
至少要發一個月吧!
現在都在喊薪資回到以前的水準,
但我記得以前初入社會時,
月薪12000元,
就是領12000元,
老闆沒有要另付勞健保+退休金,
現在的22k與以前的22k是不同的。
許多老同學以前也在做小生意(收的差不多了),
聚會時都在嘆人難請,
新進員工若表現不良,
請他走要依法預告及發資遣費,
若員工不爽上班,
說不來就不來了,
變成老闆很難開除不良員工,
不良員工隨時可開除老闆,
當小店的老闆很幸苦,
乾脆收起來養老較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