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829 wrote:
薪資單如下~沒有蓋公...(恕刪)


光是從薪資單上看的話,從薪資內扣除6%勞退提撥金1320元是確定的事實,建議jacky大再做一個動作,就是到勞保局申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查詢,服務人員會列出兩個月前的勞退金的提撥狀況(如果還沒待超過2個月,直接詢問公司會計或人事吧!!),如果提撥金入帳是2640元(1320元*2),那表示公司除了提撥勞退金6%之外,也幫你設定了自提6%的勞退金,那上述所有的疑問就算是場誤會...

而如果提撥金入帳只有1320元捏~我想申訴與否,你應該是不可能再留在原公司了,只是其他還留在公司的同事會相當感謝你的犧牲與奉獻...

再補充一點,我的薪資投保級距是24000元,比你的投保薪資還要高,但我的健保費跟勞保費支出比你的還少,這當中是不是存在另一個誤會或是...?

再再補充一點,剛剛查詢了一下勞健保級距的資料,發現投保薪資有21,900元跟22,800元,勞保健保費自付額分別是394元323元,411元336元,沒有你提供的薪資單那扣款的金額,嗯~問題有點大...說不定到頭來發現公司根本沒有幫你保勞健保...都是扣假的?!請詳查...
你這樣當然有已經違反勞基法了阿
你要不要去研究一下勞基法、勞保投保級距、健保投保級距、勞退相關規定…
jacky829 wrote:
薪資單如下~沒有蓋公...(恕刪)
您的意思是說連我的勞健保也不應該被扣到這麼多嗎...
教你一招

從現在開始收集每個月的薪資單,還有薪水證明

等到哪一天你不想再這家公司做的時候,去勞工局舉發

要是有證據齊全,公司依法必須賠你所有的差額

這樣現在也不用得罪人

~~~

我是覺得你現在就舉發,我看你也不用想待多久了~

我說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你考慮看看~!


勞退提撥自付額最高是6%沒錯
但是必須是勞工自願提撥
去查一下剛進公司時,是否有簽這種自願提撥的同意書
這自願提撥6%是額外的,合法的
資方提撥的是另外的
你最好問清楚這6%是什麼名目提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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